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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加快全省智慧旅游建设 探索网络扶贫新模式

2018-02-11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编辑: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2月11日 日前,甘肃省政府正式印发《关于加快全省智慧旅游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以“一中心三体系三朵云(即大数据中心,智慧旅游管理体系、服务体系、营销体系和智慧旅游支撑云、功能云、内容云)”智慧旅游体系,实现“一部手机游甘肃”,旅游公共信息服务水平显著提高,旅游在线营销能力全面提升,行业监管能力进一步增强,全省智慧旅游建设达到国内一流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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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提出,将实现以下具体目标:4A级以上旅游景区实现4G/5G移动网络、智能导游、电子讲解、在线预订、信息推送等服务;4A级以上旅游景区、旅游大巴等人流集中区、环境敏感区、旅游危险区实现视频监控、流量监控、位置监控、环境监测;入甘游客在线旅游消费支出占旅游消费总支出的25%以上。

意见指出,将加快实现旅游主业态智慧化,加强智慧景区、旅行社、酒店、民宿建设,并提出2018年5月底前将初步实现“一部手机游甘肃”的目标,实时获取旅游酒店入住游客数据,并进一步完成民宿客栈4G网络覆盖、公共区域视频监控接入、电子门禁系统建设,满足游客对住宿场所的安全诉求。

此外,意见还提出将积极探索智慧旅游网络扶贫新模式,提升旅游业网络扶贫实效。整合全省乡村旅游、农家乐、牧家乐、特色农产品资源,建设乡村旅游服务平台,为消费者提供在线查询、预订、交易等服务,配套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消费等信息服务功能,提升乡村旅游标准化建设进程。同时,将乡村旅游平台与大型网络平台、旅游部门自媒体进行链接,及时发布各类农事节庆节会等乡村热点信息,提升宣传营销实效,真正以乡村旅游的繁荣带活一批贫困村、脱贫一批贫困户,走出一条市场驱动、绿色环保、持续性强的旅游电商精准扶贫新路子。

以下为政策原文: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全省智慧旅游建设的意见

甘政办发〔2018〕22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为全面提升我省旅游业信息化、智能化、便捷化服务水平,加快推进旅游强省建设步伐,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加快我省智慧旅游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旅游强省、加快绿色崛起的战略部署,综合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技术手段,促进我省旅游业向信息化、智能化、便捷化转变,着力构建数据支撑、科技引领、业态创新、跨界融合的智慧旅游服务体系,为把旅游业建成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优质现代服务业提供全新动能。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绿色发展,品质优先。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将绿色发展贯穿于智慧旅游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让游客感受更高品质、更加顺畅的旅途体验。

2.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坚持规划引领,强化顶层设计,省直相关部门要在本行业信息化建设中充分考虑与智慧旅游的对接,市州、县区和景区、旅行社及星级饭店等旅游企业要分级规划,分年度抓好落实。

3.坚持创新驱动,市场主导。推进大数据前沿技术在旅游业深度应用,实现旅游业从资源驱动、低水平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和品质驱动转变。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形成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有效投入机制。

4.坚持资源共享,跨界融合。顺应全域旅游发展新趋势,加快打通部门行业之间数据壁垒,实现涉旅数据纵向贯通和横向融通,防止信息孤岛化、碎片化。推进旅游与科技、文化、交通等业态跨界融合,为游客提供全流程、个性化智能服务。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基本建成以“一中心三体系三朵云(即大数据中心,智慧旅游管理体系、服务体系、营销体系和智慧旅游支撑云、功能云、内容云)”智慧旅游体系,实现“一部手机游甘肃”,旅游公共信息服务水平显著提高,旅游在线营销能力全面提升,行业监管能力进一步增强,全省智慧旅游建设达到国内一流水平。

实现以下具体目标:4A级以上旅游景区实现4G/5G移动网络、智能导游、电子讲解、在线预订、信息推送等服务;4A级以上旅游景区、旅游大巴等人流集中区、环境敏感区、旅游危险区实现视频监控、流量监控、位置监控、环境监测;入甘游客在线旅游消费支出占旅游消费总支出的25%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建成“一中心”。

1.促进省直部门涉旅数据横向融合与开放共享。进一步深化公安、交通、银联、通信运营商数据共享,2020年前完成测绘、安监、质监、地震、气象、卫生计生、建设、在线旅行社等涉旅数据资源全面开放共享。(责任单位:省旅游发展委、省工信委、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建设厅、省商务厅、省安监局、省质监局、省测绘局、省地震局、省气象局,各市州政府和兰州新区管委会)

2.打通全省旅游大数据纵向归集系统。完成4A级以上景区视频监控、游客流量监控系统与国家、省级平台对接。旅游重点市州、县市区建成本级旅游大数据中心,实现从省市县旅游部门到景区、旅行社、酒店、民宿等相关涉旅行业的数据对接。(责任单位:省旅游发展委、省公安厅,各市州政府和兰州新区管委会)

3.建立省级大数据融合分析体系。以景区、酒店、旅行社等为自主数据采集单元,构建景区客流、游客分布密度、旅行社团队数据、涉旅业态统计等不同维度的大数据样本,形成省级涉旅数据自主资产和甘肃智慧旅游内容云,推动数据资源在旅游产品研发设计、生产运营、远程运维、供应链管理方面的应用,形成旅游信息数据智能传感控制能力。持续挖掘涉旅行业大数据价值,对旅游运行现状、旅游资产、旅游潜力、旅游收入、行业发展、社会价值、产业价值等进行详细跟踪分析研究,形成月度、重要时段、年度旅游分析报告体系。(责任单位:省旅游发展委、省商务厅、省统计局,各市州政府和兰州新区管委会)

(二)基本建成“三体系”。

1.完善智慧旅游管理体系。

(1)建立旅游综合监管平台。向上对接全国旅游监管平台,对下建成省、市、县三级互通的立体旅游应急指挥平台,实时掌握景区人流量、景区周边道路拥堵情况、天气情况,实施对突发事件进行全方位、无死角的全程预警应急处置。(责任单位:省旅游发展委,各市州政府和兰州新区管委会)

(2)建立旅游舆情监控平台。强化旅游舆情监控,实时采集分析互联网关注的旅游数据,监测社交媒体数据,及早发现甘肃旅游相关舆情。对重点舆情信息通过平台进行内部通报告知,并在微信、微博、互联网新闻门户、本地主要门户网站等网络媒体快速发布应对信息,第一时间引导舆论走向。(责任单位:省旅游发展委、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各市州政府和兰州新区管委会)

(3)建立全省旅游行业协同办公系统。建设涵盖旅游管理部门、重点景区、3星级以上酒店、涉旅服务企业及交通、公安等涉旅部门为一体的网络协同办公系统,增强全行业信息发布、公文处理、协同办公、资源共享的时效性,打造全省旅游行业“无纸化、信息化、高效化、协同化”政务管理体系。(责任单位:省旅游发展委、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各市州政府和兰州新区管委会)

2.完善智慧旅游服务体系。

(1)以甘肃旅游资讯网为基础,“微游甘肃”微信服务平台为核心,完善订票、订房、订车、旅游线路定制、线上线下互动交流等一体化功能,面向游客提供无缝化、即时化、精确化、互动化的旅游服务。(责任单位:省旅游发展委、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各市州政府和兰州新区管委会)

(2)依托大型网络平台,开发电子导游导览系统,为游客提供生动有趣的导游讲解、导游推荐等导游导览服务,建立面向公众的电子导游库,开展游客选择导游服务。开设一批甘肃旅游营销服务品牌专区,向游客提供包括酒店客房、景区人流、交通车流、天气等多方面涉旅信息的查询,协助游客制定、完善目的地行程。对接各大景区景点、车辆游船、航班等票务系统,提升公众购票效率。(责任单位:省旅游发展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各市州政府和兰州新区管委会)

(3)构建甘肃旅游交互评价平台,形成景区动态评价、导游服务评价及旅行社评价机制,实现游客旅游体验、服务质量的真实测评,推进景区、旅行社、酒店、导游等涉旅要素诚信体系建设,引导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守法经营、诚信服务。(责任单位:省旅游发展委、省工商局,各市州政府和兰州新区管委会)

3.完善智慧旅游营销体系。

(1)建立健全网络宣传平台。不断加大网络宣传投入力度,2018年全省旅游网络宣传经费比2017年翻一番,2020年旅游网络宣传经费比2018年再翻一番。各市州、县市区及各景区要将新媒体作为旅游宣传营销主阵地,用于新媒体宣传旅游的投入占到旅游整体宣传费用一半左右。强化“微游甘肃”等自媒体宣传,构建网站、微信、微博、广播电视网络相互协同,线上宣传与线下主题活动共同发力的立体化网络宣传矩阵。加强与周边省市及旅游热点城市之间的信息互通、景区共推和粉丝共享,扩大宣传效果,提升营销水平,持续提升“交响丝路·如意甘肃”旅游品牌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旅游发展委、省发展改革委,各市州政府和兰州新区管委会)

(2)创新旅游产品营销形式。广泛利用游客落地短信、网络热播剧、网上订票抽奖、网络投票、网络直播、达人踩线、网红游记、沙龙对话等多种生动活泼的形式,向游客全方位、多维度展示甘肃旅游独特魅力。引导旅游电商平台开发更符合市场需求的“住宿+景区门票”、“交通+景区门票”等网络旅游套餐,促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电子商务模式落地,推进旅游电子商务系统与金融系统对接,建设甘肃综合性旅游服务预约平台,改变传统单一的旅游营销模式。鼓励本地旅游企业与不同类型在线旅行社合作,通过官方网站、微信等载体建设电商平台,进行旅游形象及特色活动宣传推广。(责任单位:省旅游发展委、省商务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政府金融办,各市州政府和兰州新区管委会)

(3)强化甘肃旅游国际网络宣传营销。全面升级面向主要海外客源地的多语种甘肃旅游网站,提供多种语言切换功能,大力宣传推介甘肃旅游资源和旅游产品。(责任单位:省旅游发展委、省政府外事办,各市州政府和兰州新区管委会)

(三)推进“三朵云”建设。

1.建设以数据为中心的支撑云。在现有甘肃旅游大数据中心的基础上,继续增加数据接入种类,接入各部门、各行业涉旅数据,提升数据分析的准确性,建立集中、共享的数据中心,实时支持数据交换,推进单向、双向、可控、有序、安全的信息资源交换共享,实现全省旅游大数据的“纵向贯通、横向融通、全域共享”。(责任单位:省旅游发展委,各市州政府和兰州新区管委会)

2.建设以服务为中心的功能云。围绕政府、行业、游客需求,不断完善管理、营销、服务等信息化功能,推进全省旅游产业全覆盖、旅游管理全方位、旅游服务全链条的线上线下无缝对接,提升政府部门管理服务水平、企业营销服务水平和游客满意度。(责任单位:省旅游发展委,各市州政府和兰州新区管委会)

3.建设以游客为中心的内容云。多渠道合法采集游客特别是专业旅游达人分享的各类图片、视频、游记、攻略等信息,形成甘肃旅游目的地特有的旅游信息攻略,并依托自媒体和腾讯、马蜂窝、携程等网络平台同步进行分发,引导游客出行,形成旅游目的地丰富的内容储备。(责任单位:省旅游发展委,各市州政府和兰州新区管委会)

(四)加快实现旅游主业态智慧化。

1.智慧景区建设。支持4A级以上景区建设智能导游导览系统,开发智能导游、电子讲解、在线预订、信息推送等服务功能,2018年5月底前初步实现“一部手机游甘肃”。围绕游客游前、游中、游后需求,不断完善信息查询、产品预订、行中体验、便捷服务、分享评论等功能,使“一部手机游甘肃”成为游客出行的“金牌导游、贴心管家、文化导师和全能导购”,为入甘游客提供“一机在手、说走就走、说游就游、说购就购、说晒就晒”的完美体验。加强景区客源监测预警管理,利用移动基站等设施对进入覆盖区域的人流自动进行实时扫描统计,实时掌握景区人流密度,实现景区客流监测预警管理。(责任单位:省旅游发展委、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委、中国移动甘肃公司、中国电信甘肃公司、中国联通甘肃公司,中国铁塔甘肃分公司,各市州政府和兰州新区管委会)

2.智慧旅行社建设。建立智慧旅行社管理系统,提供完整的旅行社介绍、旅游线路、代理酒店、代理票务、旅行社组团信息查询等基本服务信息,同时兼具旅游电子合同管理服务、导游资质信息管理服务、保险、租车等其他服务。通过将旅行社业务信息和资源整合到统一的管理系统,为旅行社提供快速安全的数据交换标准和统一的管理界面,形成高效共享的旅行社管理体系。(责任单位:省旅游发展委,各市州政府和兰州新区管委会)

3.智慧酒店建设。鼓励酒店在接待大厅布置自助入住终端,提供客房选择、在线支付、领取房卡、自助退房等服务。在酒店客房布置智能终端,提供客房灯光、电视、窗帘、空调等设备的智能控制及旅游景区信息速递、酒店及周边信息查询等服务。配套多语种语音交互功能,方便外国游客使用智能设备。通过智慧酒店建设,实时获取旅游酒店入住游客数据。(责任单位:省旅游发展委、省商务厅,各市州政府和兰州新区管委会)

4.智慧民宿建设。引导民宿客栈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民宿客栈4G网络覆盖、公共区域视频监控接入、电子门禁系统建设,满足游客对住宿场所的安全诉求。建设民宿客栈信息管理平台,面向游客提供在线查询、预订、交易、位置服务等功能,并扶持民宿客栈开展餐饮、娱乐、购物等一揽子服务,进一步拉长休闲民宿产业链。(责任单位:省旅游发展委、省公安厅、省建设厅、省商务厅,各市州政府和兰州新区管委会)

(五)提升旅游业网络扶贫实效。

积极探索智慧旅游网络扶贫新模式,整合全省乡村旅游、农家乐、牧家乐、特色农产品资源,建设乡村旅游服务平台,为消费者提供在线查询、预订、交易等服务,配套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消费等信息服务功能,提升乡村旅游标准化建设进程。同时,将乡村旅游平台与大型网络平台、旅游部门自媒体进行链接,及时发布各类农事节庆节会等乡村热点信息,提升宣传营销实效,真正以乡村旅游的繁荣带活一批贫困村、脱贫一批贫困户,走出一条市场驱动、绿色环保、持续性强的旅游电商精准扶贫新路子。(责任单位:省旅游发展委、省商务厅、省扶贫办,各市州政府和兰州新区管委会)

(六)促进旅游业融合与创新。

1.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与旅游智能化融合。针对自驾游群体,加快实施网络“后备箱”工程,先期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50—80个甘肃特色旅游商品和农特产品实体示范店,涵盖景区推介、展馆营销、电动车租赁、休闲区、房车驿站、路况实时反馈等功能板块,使高速公路服务区成为甘肃旅游信息中心、物流中心和游客集散中心,最终实现大交通、大旅游、大协同、大监管、大服务、大集约、大效益的良好发展格局。(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旅游发展委、省公航旅集团,各市州政府和兰州新区管委会)

2.建设自驾游地理信息系统(GIS)服务平台。依托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的天地图服务,以自驾营地、自驾线路、景区景点、维修服务站、加油站等自驾相关内容为重点,加快建设自驾游GIS服务平台,为自驾游客提供私人线路定制、保险预订购买、道路救援预订、医护救援预订、维修服务预订等一站式服务。完善旅游达人实用攻略,开展酒店住宿、景区门票等旅游产品在线预订、结算交易,构建自身营销渠道,实现与自驾游客直接快速交流互动,激发市场消费需求,增加旅游业营销规模。(责任单位:省旅游发展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公航旅集团,各市州政府和兰州新区管委会)

3.推动客运站点与旅游业“错峰对接”。充分利用全省四级客运站点闲置的运输资源,弥补旅游旺季旅游大巴运力缺口,打通客运班线与景区景点的“最后一公里”。同时,依托各类客运站点,建设旅游宣传营销和农村电商服务平台,推动线上与线下、网店与实体店、展示中心与景区景点深度融合,让游客更加便捷顺畅地购买当地特色产品,让当地群众通过特色产品生产、销售等实现增收。(责任单位:省旅游发展委、省交通运输厅,各市州政府和兰州新区管委会)

4.全面推行旅游“一卡通”。加强旅游行业部门与互联网公司、金融企业合作,探索发行实名制国民旅游卡,落实法定优惠政策,实行特惠商户折扣。将甘肃旅游一卡通与景区、高速服务区、加油站等地布放的自助服务终端进行功能对接,持卡用户在省内景区刷卡验证即可享受门票减免或其他优惠待遇,在省内高速服务区享受消费优惠,从微信公众平台和旅游资讯网站查询各类优惠折扣信息,在加盟的各类商家购买产品并享受折扣,同时在便民自助服务终端进行各类生活缴费。通过一卡通使用信息,为旅游管理部门后期相关大数据分析提供重要支撑。(责任单位:省旅游发展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政府金融办,各市州政府和兰州新区管委会)

(七)补齐网络基础设施短板。

加快3A级以上景区宽带网络、4G/5G移动网络建设,为游客顺畅上网、景区数据实时对接、旅游部门应急调度指挥奠定基础。加快旅游集散地、机场、车站、酒店、高速公路服务区、农家乐、牧家乐等涉旅场所网络化、智能化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旅游信息服务能力。(责任单位:省工信委、省旅游发展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中国移动甘肃公司、中国电信甘肃公司、中国联通甘肃公司,中国铁塔甘肃分公司,中石油甘肃销售分公司,各市州政府和兰州新区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省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全省智慧旅游建设,并成立全省“一部手机游甘肃”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各市州、县市区及各大景区管委会专门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发展改革部门将“一部手机游甘肃”列入省市县重大项目,连续3年投入足额专项资金,保障智慧旅游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交通运输部门围绕大旅游、大交通建设,加快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和各级客运站点与旅游智能化融合。移动、电信、联通、铁塔公司等通信企业加快涉旅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为智慧旅游发展提供基础保障。相关部门加强与旅游部门在数据交换、业务协同、科技成果转化等领域的共享与协作,建立跨行业、跨部门的智慧旅游建设管理机制。各级旅游部门负责制定全省智慧旅游建设技术标准规范,统筹抓好智慧旅游项目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效果评估。

(二)细化责任措施。省旅游发展委要紧密结合国家旅游局关于全域旅游、智慧旅游相关文件精神,制定《“一部手机游甘肃”实施方案》,分年度、分类别、分景区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统筹部署,抓好落实。各市州、县市区要尽快制定本地智慧旅游建设规划或实施意见,各景区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措施,强力推进。相关涉旅部门将智慧旅游建设相关内容纳入本行业总体规划,倾力支持智慧旅游建设。

(三)强化人才支撑。省旅游发展委牵头抓好全省智慧旅游智库建设,各市州旅游部门建立智慧旅游人才库,形成高端技术团队,做好全省智慧旅游宏观谋划、顶层设计和业务指导。有关院校积极研究申报增设智慧旅游专业,培养全省智慧旅游发展人才梯队。各市州、县市区及各景区确定专人对接落实关于智慧旅游发展的具体任务,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和一线落实工作,确保省上决策部署落地生根,为全省智慧旅游发展提供智力保障。

(四)强化资金保障。省直有关部门、各市州、县市区政府要进一步加大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重点向智慧旅游倾斜。旅游部门及景区景点积极转变思维,借助市场化手段和PPP等新模式,促进资源向资产、资本、资金转化,不断拓宽融资渠道。鼓励各类投资主体加大投入力度,保障智慧旅游项目建设,满足旅游业智能化管理、服务、营销需求,形成多元化智慧旅游投融资格局,为智慧旅游引领全省旅游产业转型升级提供资金保障。

(五)强化评估监测。要将推动智慧旅游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对省、市、县旅游部门进行考核。各级旅游部门建立智慧旅游目标责任制,将智慧旅游纳入年度考评目标,制定智慧旅游标准规范,对景区、星级酒店、旅行社等涉旅服务单位和企业实行量化考核,作为质量评定复核的重要依据。建立第三方评价机制,对智慧旅游项目和成果进行投入产出、综合效益、推广价值等方面综合评估,改进不足,推广经验,持续提升智慧旅游工作水平。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