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8日讯 8日,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官方网站获悉,2018年3月28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废止《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市场管理条例》的决定。
据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了解,此前《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市场管理条例》于1998年12月4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自1999年2月1日起施行,根据2006年3月31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宁夏回族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等12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5年5月20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宁夏回族自治区建筑管理条例〉等五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点击查看更多政策内容
以下为决定的全文: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市场管理条例》的决定
(2018年3月28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定,废止《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市场管理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