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化产业网>文化产业政策>

山东

山东省文化创新奖评选奖励办法修订发布 2年1届30个150万元

2019-01-31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综合    编辑: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31日讯 日前,山东省文化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了修订后的《山东省文化创新奖评选奖励办法》。据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文化产业频道(微信号:cewenhua)了解,山东省文化创新奖是山东省人民政府设立的全省文化创新最高奖,由山东省文化厅具体承办,每两年评选一届,表彰名额为30个文化创新优秀成果。获奖项目每项奖励5万元。获奖项目的完成单位有义务宣传、交流其创新经验和成果,发挥典型推动和示范作用。该《办法》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9月30日。>>>更多政策可查看中国经济网“中国文化产业政策库”

  以下为《通知》和《办法》全文。

山东省文化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文化创新奖评选奖励办法》的通知

鲁文〔2018〕16号

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文化创新意识,省文化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山东省文化创新奖评选奖励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以更好地推动全省文化改革发展。

现将修订后的《山东省文化创新奖评选奖励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山东省文化创新奖评选奖励办法

山东省文化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9月12日

相关链接:图解《山东省文化创新奖评选奖励办法》(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