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27日讯 6月2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产业示范基地文化产业示范园区评选管理暂行办法》。据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文化产业频道(微信号:cewenhua)了解,在广西区内注册的演艺业、娱乐业、动漫业、游戏业、文化旅游业、艺术品业、工艺美术业、文化会展业、创意设计业、网络文化业、数字文化服务业、文化创业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等领域的各类所有制文化企业均可申报自治区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在广西区内进行文化产业资源开发、文化企业和行业集聚及相关产业链汇聚,对区域文化及相关产业发展起示范、带动作用的特定区域,均可申报自治区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示范基地、示范园区遵照自愿申报、动态管理、持续发展的原则,按照“申报—初审—核验—评审—命名”的程序进行。示范园区每年明明一次,每次命名原则上不超过2个,每两年复核一次。示范基地每年命名一次,每次命名原则上不超过10个,每两年复核一次。>>>更多政策可查看中国经济网“中国文化产业政策库”
以下为《办法》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