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30日讯 日前,广电总局公布2019-2021年度《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机构名单。中国电视剧制作中心有限公司、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等73家机构入选。
据悉,相较2017年、2018年的113家,本次入选的机构在数量减幅较大,约35%。据悉,在今年年初广电总局发布《关于做好2019年度<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和<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换证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提出,对于两年内业绩为零或现有作品社会评价一般且业绩不达标的,信息缺失的机构,参与违规买卖收视率或参与收视率造假,未按要求规范、及时缴纳税款等情况不予换发新许可证。
值得一提的是,由于国务院机构改革,在此次换证工作中,《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发证机关统一变更为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许可证有效期由往年的1年统一调整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