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7日讯 日前,为加强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高层次文化旅游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印发《广西文化旅游名家工作室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了广西文化旅游名家工作室,专指广西辖区内文化旅游企事业单位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由本单位高层次人才或柔性引进区外有较大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专家学者担纲设立,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评审、命名,依托特定项目(课题)聚集和培养高层次人才的工作载体。
办法指出广西文化旅游名家工作室建设管理将实行“1+N”建设模式。每个文化旅游名家工作室确定1名带头人,同时集聚5名左右核心团队成员,共同进行业务攻关。柔性引进的专家和核心团队成员每年到建设载体单位工作的时间累计应不少于30天。且广西本土文化旅游人才须占核心团队成员的60%以上。
此外,文化旅游名家工作室的创建由文化旅游企事业单位提出申请,经专家评审、党组审议、公示无异议后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予以认定。首次认定期限为3年,期满可以申请续建。 >>>更多政策可查看中国经济网“中国文化产业政策库”
以下为《通知》和《办法》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