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12日讯 近日,《石家庄正定古城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河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已进入正式施行阶段。
条例规定,要重点控制古城内建筑的高度、体量、色彩和形式,保护古塔、古寺之间的视觉通廊,突出大悲阁、凌霄塔、澄灵塔、须弥塔、华塔、南城门、阳和楼等标志性建筑在整体风貌中的统领地位,保持古塔、古寺、古城墙、历史街巷和传统民居形成的古城整体风貌。
条例明确,严禁任何人在文物、名胜古迹、历史建筑、传统民居上进行刻划、污损或者擅自张贴悬挂等行为。禁止在正定古城非法经营、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物品;禁止私自燃放烟花爆竹、放飞孔明灯等。在正定古城开展大型户外公益活动、群众文化活动、商业活动以及影视摄制等,应当依法报请相关部门批准。禁止私自使用热气球、无人机及其他飞行物。
条例规定,正定古城保护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事先报请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业机构进行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破坏历史街区风貌的新建、扩建活动,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款;不能限期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