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法律、行政法规在我省的贯彻实施,有效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确保政令畅通,省人民政府决定对下列4件省政府规章予以废止:
1、山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2014年6月10日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37号公布)
2、山西省耕地占用税实施办法(2010年8月4日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29号公布)
3、山西省职业介绍机构管理规定(1996年3月27日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74号公布)
4、山西省个人所得税减征规定(1994年10月23日省人民政府令第55号公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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