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9日讯 为吸引民营经济参与文化旅游项目建设运营,激发民间资本参与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活力,进一步推动民营文化旅游企业高质量发展,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联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促进民营文化旅游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将推进民营企业投资文化旅游产业审批流程优化和服务方式创新,进一步降低民间资本进入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文化服务等领域的门槛。
意见明确将对年营业收入额首次突破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民营文化旅游企业,按照“一企一策”进行扶持,给予上台阶奖励。为进一步完善“政府-企业/行业协会-个体经营者-游客”四位联动的立体营销体系,对自主赴境外主要客源地参加国际知名文化、旅游展或在境外主要客源地投放广西文化、旅游广告的民营文化旅游企业也将获得奖励补助。
此外,还将探索采取项目经营权、门票质押担保和收费权融资等方式,扩大民营文化旅游企业融资规模。 >>>更多政策可查看中国经济网“中国文化产业政策库”
以下为《意见》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