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10日讯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简称“26条措施”),近日,山东省委、省政府协调20多个省有关部门和单位联合出台了《山东省贯彻落实“26条措施”办事指南》(以下简称“办事指南”)。
《办事指南》围绕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为台胞台企提供更多发展机遇、同等待遇。其中,办事指南中第5条、第13条、第19条、第20条、第25条、第26条等对两岸文化交流合作均做了相应的说明。
根据办事指南,台资企业可投资主题公园,可以特许经营方式参与旅游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建设。符合条件的海峡两岸青年就业创业基地和示范点可以申报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台湾同胞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寻求领事保护与协助,申请旅行证件。
办事指南明确,台湾文创机构、单位或个人可参与大陆文创园区建设营运、参加大陆各类文创赛事、文艺展演展示活动。台湾文艺工作者可进入大陆文艺院团、研究机构工作或研学。欢迎台湾运动员来大陆参加全国性体育比赛和职业联赛,积极为台湾运动员、教练员、专业人员来大陆考察、训练、参赛、工作、交流等提供便利条件,为台湾运动员备战2022年北京冬奥会和杭州亚运会提供协助。台湾运动员可以内援身份参加大陆足球、篮球、乒乓球、围棋等职业联赛,符合条件的台湾体育团队、俱乐部亦可参与大陆相关职业联赛。大陆单项体育运动协会可向台湾同胞授予运动技术等级证书。欢迎台湾运动员报考大陆体育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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