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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A级旅游景区:“一客一消毒”

2020-04-10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编辑: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10日讯 为协助上海市A级旅游景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2月20日,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印发《上海市A级旅游景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内部景区工作人员防控管理及外部恢复开放后游客防控举措,30条“指南”内容,一一给出详细的应对方案。

对于景区内部人员的自我防护,“指南”明确进入办公区域前应洗手、消毒;办公区域人员之间宜保持1米以上距离,多人办公时正确佩戴口罩;接待外来人员双方正确佩戴口罩;用餐采用分时段就餐或分餐制。

对于景区恢复开放后的游客服务,“指南”明确需做到“一客一消毒”。为游客提供使用的拐杖、轮椅、雨伞、语音导游设备等物品,做到“一客一消毒”;景区娱乐设施中游客使用或接触的物品和设备表面,均须用消毒液、酒精等进行擦拭消毒,做到“一客一消毒”;景区住宿客房也需落实“一日一消毒”制度,科学控制入住宾客数量。

游客中心内还需备有消毒液等物品,免费供游客使用。

此外,“指南”鼓励景区实行预约制等限流措施,景区日接待量应不超过日最大承载量的50%,瞬时流量应不超过最大瞬时流量的50%,并且疫情防控期间的游客最大承载量要予以公告。景区室内活动场所应从严开放,落实室内场所的通风和消毒措施,关闭没有新风设施、自然通风条件和无法保证空气质量的室内场所。>>>更多政策可查看中国经济网“中国文化产业政策库”

以下为政策原文:

关于印发《上海市A级旅游景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的通知

各区文化旅游管理部门、各A级旅游景区:

为协助本市A级旅游景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将《上海市A级旅游景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印发给你们,请本市各A级旅游景区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2月20日

附件:

上海市A级旅游景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

为切实做好本市A级旅游景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避免人员聚集引发交叉感染,指导景区员工和游客做好个人防护,有效遏制病毒扩散和蔓延,减少新型冠状病毒危害,维护景区员工和游客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工作指南。

一、防控工作机制

1、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成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景区负责人任组长,根据防控工作部署和疫情动态变化,全面统筹落实疫情防控工作。

2、结合实际制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并确保有效实施。应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机制, 强化协调联动机制、疫情监测机制、信息报送机制,明确各部门具体职责。

3、景区恢复开放应当根据全市疫情防控情况,在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在允许开放后逐步有序开放。

4、积极配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切实做好日常防控,设立临时隔离点。一旦发现疫情,及时启动预案,做好防控应急处置工作。

5、景区复工前应落实疫情防控所需的口罩、手套、酒精、消毒液等物资保障,确保满足防控工作的需要。

二、内部防控管理

6、景区应成立景区防疫卫生工作专班,负责景区内各区域的消毒、通风工作,并建立消毒、通风的记录和检查台账,做到有据可查、有迹可循。

7、景区应建立旅游景区员工的身体健康档案,强化员工健康监测,实行每日登记制度,员工进入景区前必须测量体温并记录。员工如有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者不得带病上班,并应及时就医。

8、办公区域人员之间宜保持1米以上距离,多人办公时正确佩戴口罩。进入办公区域前应洗手、消毒。接待外来人员双方正确佩戴口罩。

9、加强办公区域通风换气,并按时进行消毒,保持环境卫生。减少人员聚集,减少会议频次。员工用餐采用分时段就餐或分餐制。

10、密切关注员工心理健康,做好心理调适,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工作量,倡导员工适度锻炼,推行健康生活方式。景区临时关闭阶段,可以通过网上培训等形式,做好职工的培训及业务提升工作。

三、恢复开放后的防控举措

(一)游览服务与管理

11、景区恢复开放前应完成疫情防控工作的全员培训,一线员工应熟悉掌握防控工作各项要求,并具有应急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12、鼓励景区实行预约制等限流措施,景区日接待量应不超过日最大承载量的50%,瞬时流量应不超过最大瞬时流量的50%。疫情防控期间的游客最大承载量要予以公告。

13、鼓励景区实施实名制购票和游览,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手段掌握游客基本信息,以便及时与相关人员取得联系。

14、景区应在主入口醒目位置进行公告,提醒游客遵守相关防控的要求、常识和注意事项,并公布当地疾病控制中心电话。在游客中心放置中英文防治新冠肺炎的宣传资料,免费向游客发放。

15、景区应在入口处对游客测量体温,对体温高于37.3度的游客予以劝返。开放式景区根据属地联防联控要求设立卡口,做好游客管控措施。来自重点地区的游客应登记游客基本信息和健康状况。

16、景区室内活动场所应从严开放,落实室内场所的通风和消毒措施,关闭没有新风设施、自然通风条件和无法保证空气质量的室内场所。

17、景区内不举办节庆活动和聚集性娱乐活动。景区内饲养的野生动物应采取严格隔离措施,疫情期间不得对游客开放参观。

18、景区一线服务员工必须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注意个人卫生,不当众咳嗽和喷嚏,重点岗位可采取穿戴防护服等防护措施。

19、引导游客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人群拥挤和聚集。景区讲解员应与游客应保持1米以上距离,尽量采用无线的电子设备讲解。

20、加强群防群控,强化与属地的防疫、公安、文旅等部门联动,对不配合体温检测、随意吐痰、乱扔垃圾等游客不文明行为要予以制止和劝导,对明显违反防控规范的游客或有关行为,第一时间报告当地防控有关部门处置。

(二)卫生防疫

21、景区游客中心内公用设施、电子触摸屏每天至少消毒两次,为游客提供使用的拐杖、轮椅、雨伞、语音导游设备等物品,做到“一客一消毒”。游客中心内备有消毒液等物品,免费供游客使用。

22、强化景区停车场防控和消毒管理,团队和自驾车辆实行分区停放,车辆宜隔位停放,引导游客分散入园。

23、尽量减少使用景区自行车、游船、电瓶车等内部交通工具,如需使用,每天至少消毒两次,采取隔位就坐的方式控制乘坐人数,保证游客间距。

24、景区垃圾箱(桶)每天至少消毒两次,保持景区内环境整洁。增设废弃口罩回收专用箱(桶)。

25、景区卫生间应通风良好,卫生设施完善,须配备洗手液、一次性擦手纸,并确保供水正常和烘干机正常使用。便池、洗手台、把手等重点部位消毒每两小时一次,地漏每天用消毒水冲洗。

26、景区购物商店应加强通风换气,减少人员聚集,每天至少消毒两次。

27、景区娱乐设施中游客使用或接触的物品和设备表面,均须用消毒液、酒精等进行擦拭消毒,做到“一客一消毒”。

28、景区内餐厅、住宿业的室内空间应确保及时通风和消毒。餐厅应关闭没有通风条件的包厢,游客就餐应实行分餐制。景区住宿客房落实“一日一消毒”制度,科学控制入住宾客数量,确保防控能力与接待能力相匹配。

(三)疑似感染者应对措施

29、景区发现疑似感染者,应第一时间与所在区疾控部门进行联系,报告疑似感染者基本信息,并开辟专门的隔离场所,等待疾控部门到现场处置。同时,对疑似感染者所接触的区域及时进行消毒处理,消毒时要用可防御感染的防护服、口罩、橡胶手套、护目镜、橡胶鞋等物品进行个人防护。

30、景区发现的疑似感染者被确诊后,与该游客接触的工作人员、游客应及时进行居家隔离或集中隔离,最大限度减少交叉感染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