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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推出在京剧组复工防控指引16条

2020-04-13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编辑: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13日讯 日前,北京广播电视剧制定了《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在京剧组复工防控指引(1.0版)》,指引以16条内容为主,详细说明了在京剧组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复工防控事项。

指引指出,在京剧组复工拍摄前应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并向属地防控主管部门提交剧组摄制申请,经同意后有序组织拍摄。同时要求剧组在开始拍摄后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和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做到组织机构到位、防控预案到位、资金物资到位、健康排查到位、人员培训到位、环境消毒到位、日常管理到位。

指引指出,剧组所属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方可参与拍摄:一是近30天内未离京的身体健康人员;二是进(返)京后已完成14天居家或集中隔离观察的身体健康人员;三是京津冀区域内、非在京居住,但已获得当地、当日内有效验证健康码的人员。在疫情结束前,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不得参加剧组拍摄活动。

指引指出剧组室外或室内拍摄人员50人以下(包括主创人员、工作人员),可向当地主管防控部门提出本市复工开工拍摄申请。超过50人以上的剧组,在疫情结束前原则上不得在本市组织拍摄活动。

同时,指引针对场地防控,现场人员安全复工,现场防疫物资,人员设备出行,食材供应配送等防控细则进行了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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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在京剧组复工防控指引(1.0版)

(本指引由市广播电视局制定并解释,由市疾控中心归口并发布)

为加强新冠疫情期间北京市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行业监管,确保电视剧、网络剧、网络电影在京剧组复工安全,应当严格按照市、区主管部门要求,实现分时有序精准复工,特制定本指引。

一、严格执行各项防疫防控工作机制

(一)在京剧组复工拍摄前应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并向属地防控主管部门提交剧组摄制申请,经同意后有序组织拍摄。未经同意和备案,不得擅自组织拍摄。拍摄期间,剧组主创团队及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市、区主管部门防疫规定,服从统一指挥,自觉接受健康检查,如实填报信息,及时上报情况,做好健康安全防护各项工作。

(二)剧组应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全力支持参与疫情防控。开始拍摄后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和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做到组织机构到位、防控预案到位、资金物资到位、健康排查到位、人员培训到位、环境消毒到位、日常管理到位,坚决避免发生疫情风险,坚决避免因赶工、抢工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三)安排专人采集剧组所属人员身体情况、返岗日期、是否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接触史、是否有亲属入境进京等信息;对进(返)京人员做好详细记录,包括但不限于返程时间、出发地点、返程方式、车次等;严格执行每日零报告制度,有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

二、严格做好人员管理工作

(四)加强剧组摄制人员防疫知识培训和健康教育,提升其防范意识和技能,使用“北京健康宝”每天检查员工健康状况。

(五)剧组所属人员参加拍摄活动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是近30天内未离京的身体健康人员;二是进(返)京后已完成14天居家或集中隔离观察的身体健康人员;三是京津冀区域内、非在京居住,但已获得当地、当日内有效验证健康码的人员。疫情结束前,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不得参加剧组拍摄活动。

(六)摄制人员进入拍摄区域,必须进行体温检测,体温37.3度以上者不得进入片场;除正在录制中的演员外,其他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所有工作人员交接、操控录制设备时应当使用一次性医用检查手套;除化妆师、服装师外,其他工作人员均应与梳妆者、试装者保持1.5米以上的工作间距。

(七)剧组室外或室内拍摄人员50人以下(包括主创人员、工作人员),可向当地主管防控部门提出本市复工开工拍摄申请。

(八)剧组聚集人数超过50人以上的,在疫情结束前原则上不得在本市组织拍摄活动,具体开工开拍的时间由市、区行业主管部门另行公布。特殊情况可向拍摄所在地区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明确时间、地点、人数、采取的防范措施等,经批准后方可开工开拍。

(九)剧组人员如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应主动向单位、社区和当地疾控部门报告并及时去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患者和陪同人员均应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医途中或就诊时与其他人保持1.5米以上距离。发现可疑症状人员后,剧组应立即停止拍摄工作,配合防疫部门做好隔离工作,同时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对拍摄场地全面进行消毒,配合有关方面做好密切接触者防控工作。

三、严格做好场地防控工作

(十)剧组复工开机经备案同意后,应固定剧组所在场地,按照剧组工种不同划分为办公场地和拍摄场地,杜绝与拍摄无关的人员随意进入拍摄场地;指定专人对剧组固定场所内所有人员、设备、车辆进行登记,加强往返于拍摄场地和办公场地人员、设备、车辆的管控,务必形成信息闭环;每天做好所有人员健康状况的普查登记,以及设备、车辆的清点消毒,严禁与剧组无关人员、车辆、设备进入剧组。

(十一)拍摄现场人员应当保持1.5米以上安全工作间距,现场除主要参与拍摄人员(演员、导演、灯光、摄像等)以外,服装、化妆、道具、舞美、置景等人员采取错峰进场,不同工种科学搭配选择不同时段进行工作;充分利用场地闲置区域,分散安置剧组候录人员,切实消除人员聚集隐患,确保人员、场地绝对安全。

(十二)剧组办公场所、拍摄地应配备洗手液或相关消毒物品,每日应对摄制现场、办公场地、设施设备等进行整体消毒,消毒方式选用要符合现场环境消防要求。

(十三)所有人员、车辆、设备必须事先办理出入证,从指定出入口和通道进出工作现场,分别设置单一出入口,实行人车分行。

(十四)摄制现场实行“北京健康宝”、“疫情防控行程卡”数据核验、绿码通行。进入摄制区域人员必须与报备名单的身份证一致,且全程佩戴防护口罩,并接受现场体温检测,进行人员信息登记,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片场。

(十五)加强人员、设备进出片场的信息核准工作。剧组人员及设备进入片场前,应在规定区域入口处进行规范检查,人员体温正常、设备消毒后方可进入。要尽量减少非剧组人员进入,确因工作需要的,应检测体温,询问来源地、工作单位、接触疫情发生地区人员等情况,符合要求方可进入片场。

(十六)剧组应根据首都之窗公布的本市具有“点对点”配送能力的食材供应配送企业,蔬菜直通车企业名单,做好用餐选择工作;所有用餐人员应当在指定地点、区域错峰分散就餐,就餐方式应当采用分餐制,人员间隔应保持在1.5米以上;就餐地点须提供自来水源和洗手液、肥皂、纸巾等消毒清洁物料。

本指引由市广播电视局制定并解释,由市疾控中心归口并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