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15日讯 14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做好激发消费潜力稳定经济增长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将围绕消费载体、消费业态、消费活动、服务消费、商品消费、消费环境等6个方面创新开展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的促消费工作。《通知》共计24条举措中对重启夜间经济、鼓励建设“智慧街区”、发展首店和特色小店、推进商贸古镇建设等措施予以明确。
根据《通知》,四川将重点抓好消费中心培育、特色商圈打造、步行街改造提升、菜(农贸)市场改造、便民消费服务中心和商贸古镇建设6项工作,拓展消费载体新空间。其中,四川省将重点支持成都市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支持泸州、德阳、绵阳、乐山、南充、宜宾、达州7个区域中心城市和遂宁、内江两个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重要节点城市建设区域消费中心,鼓励培育县域消费中心。
《通知》明确,四川省将发展数字经济、首店经济、小店经济、夜间经济等消费新业态。鼓励建设“智慧商店”“智慧街区”等,完善“互联网+”消费生态体系。建设区域电商直播网络流量基地、特色产业区域性电商直播基地、线上线下融合的新消费体验馆等,丰富城市消费单元。
四川省还鼓励有条件的市(州)加强夜间经济整体规划布局、丰富夜间经济业态模式、提升城市综合配套保障水平,促进形成一批地标性夜生活示范集聚区、示范街区、示范专区、示范点位。
此外,四川省还将开展包括“天府里·悦生活”系列活动、“老字号·新国潮”系列活动、“川渝好物进双城”系列活动、“买川货·助脱贫”系列活动等在内的多项惠民促销活动。>>>更多政策可查看中国经济网“中国文化产业政策库”
以下为《通知》全文:
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做好激发消费潜力稳定经济增长工作的通知
川商市运〔2020〕23号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
为充分激发消费潜力,稳定和扩大居民消费,把被疫情抑制和冻结的消费重新释放出来,将疫情对全省经济增长的影响降到最低,现就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的促消费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地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一、拓展消费载体新空间
(一)培育消费中心。指导成都市以打造地标商圈潮购、特色街区雅集、熊猫野趣度假、公园生态游憩、体育健康脉动、文艺风尚品鉴、社区邻里生活、未来时光沉浸等八大消费场景为重点,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争取纳入国家级试点。支持泸州、德阳、绵阳、乐山、南充、宜宾、达州7个区域中心城市和遂宁、内江两个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重要节点城市,建设区域消费中心。鼓励各市(州)因地制宜培育县域消费中心。
(二)打造特色商圈。实施商圈建设提升行动,引导各地通过规划引领、设施改造、品牌集聚、业态优化等方式,打造一批品质化、精细化、差异化的特色商圈,发挥消费集聚示范作用。鼓励发展智慧商圈,借助线上手段实现功能互补、资源整合、信息互联,优化购物环境,提升消费体验。鼓励商圈内的线下经营实体向场景化、体验式、互动性、综合性消费场所转型,提升人气。
(三)改造提升步行街。实施步行街改造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总结推广成都、南充、乐山三市步行街改造提升经验,启动第二批省级步行街改造提升试点建设工作,促进形成一批人气旺、特色强、有文化底蕴、业态丰富、管理规范的步行街,打造一站式综合性消费平台。
(四)改造菜(农贸)市场。加强“菜篮子”工程末端流通能力建设,推进菜市场、农贸市场、社区菜店等农产品零售终端建设改造,提升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支持菜市场、农贸市场与生鲜农产品基地建立长效对接机制,大力发展直采直供,降低流通成本。
(五)建设便民消费服务中心。依托城市建设、老旧小区改造等,推动城乡便民消费服务中心建设,打造更多精品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精品街区生活服务集聚中心、精品乡(镇)生活综合服务中心和精品村级生活综合服务站。
(六)推进商贸古镇建设。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积极推动商贸古镇振兴,充分挖掘商贸古镇的历史文化资源,科学规划、合理配备、有序开发,提升商贸古镇城镇化水平,促进商贸古镇和周边市场、产业联动发展。
二、培育升级消费新业态
(七)大力发展新零售。依托5G、人工智能、物联网、数据中心等“新基建”,完善“互联网+”消费生态体系,鼓励建设“智慧药房”“智慧商店”“智慧街区”等,促进线上线下互动、商旅文体协同发展。鼓励发展网上菜场、网上餐厅、网上超市、网上市场、无人商店等新业态,满足“宅经济”“云生活”等新消费需求。鼓励建设区域电商直播网络流量基地、特色产业区域性电商直播基地,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企业建设一批线上线下融合的新消费体验馆,促进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的运用。
(八)推进“数字化”社区建设。大力实施“数字化社区”专项行动,推广“线上订购服务到家”新理念,打造数字化民生菜场,鼓励建设社区自提点(柜),促进“健康码”在快递、送货、送餐、居民服务等重点领域的推广应用。在成都、攀枝花、绵阳、宜宾等有条件的地区率先启动试点示范。
(九)鼓励发展首店和特色小店。推广复制成都市经验,鼓励各地尤其是区域中心城市大力发展“首店经济”和“首发经济”,吸引国内外知名品牌在本区域首次开设门店,引导已入驻的品牌采取先进经营模式创新发展形成新店,首发或同步上市新品。鼓励各地支持传统特色小店改造升级,创新线上线下融合的商业模式和经营业态,培育打造一批彰显地域文化特色的小店,丰富城市消费单元。
(十)加快连锁便利店发展。以品牌化、连锁化、智能化为方向,支持成都开展国家重点推进品牌连锁便利店发展试点,支持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开展省级重点推进品牌连锁便利店发展试点。引导和支持便利店企业提高优质商品和服务供给、扩宽服务领域、创新连锁经营模式、加强物流配送能力和发展智慧服务。
(十一)重启夜间经济。充分激发夜间经济蕴藏的巨大消费潜力,大力举办夜间消费促进活动,活跃夜食、夜购、夜娱、夜展、夜秀、夜宿、夜读、夜健等夜间消费业态,丰富夜间消费场景。鼓励商贸流通企业适当延长营业时间,开设深夜营业专区、24小时便利店和“深夜食堂”等。鼓励有条件的市(州)加强夜间经济整体规划布局、丰富夜间经济业态模式、提升城市综合配套保障水平,促进形成一批地标性夜生活示范集聚区、示范街区、示范专区、示范点位。
三、开展惠民促销新活动
(十二)启动“天府里·悦生活”系列活动。以“天府里·悦生活”为主题,全面启动“惠民购物全川行动”活动。挖掘假日消费潜力,有节过节、无节造节,分时段举办消费促进月(4-6月)、暑期促销(7-8月)、中秋国庆促销(9-10月)、迎春购物月(11月启动)等“天府里·悦生活——万企联动促消费”系列活动。充分发挥会展业带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办好“味美四川”川派餐饮汇活动周(5月)、春秋季茶博会(5月、10月)、粽子节(6月)、月饼节(9月)等品牌展会和节会。鼓励加强政企合作、银企合作,通过发放消费券、惠民券、消费抽奖等方式,组织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重点行业,开展商旅文融合的惠民促销,激发居民消费欲望,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
(十三)举办“老字号·新国潮”系列活动。实施“老字号”焕新计划,推动设立西部首支老字号发展基金。鼓励“老字号”品牌开展内容营销,建设“老字号”数字流量基地,全场景打造“老字号”网红新品牌。推动“老字号”品牌与第三方品牌服务等企业合作,基于消费大数据,从产品设计、品牌提升、质量改进、产品流通、数字化改造等环节赋能升级。开展“老字号”进特色街区、进旅游景区、进商场超市便利店、进网络平台“国潮”专区等“四进”活动。
(十四)推进“川渝好物进双城”系列活动。鼓励通过联合办展办会、互相参展等方式,强化成渝地区联动促销,助力双城经济圈建设。引导和支持粽子节、月饼节、年货节等省内品牌展会在成都、重庆同步举办。引导企业积极参加西洽会、渝交会、智博会等重庆市大型展会。鼓励川渝两地行业商协会和企业多方式推动特色产品产销互联,丰富川渝消费市场。
(十五)深化“买川货·助脱贫”系列活动。用好惠民促销活动平台,组织开展消费扶贫系列活动,推动扶贫产品促销售、扩影响。针对特殊时段、特殊地区的农畜牧产品卖难、滞销等现象,积极做好产销对接。全力帮扶凉山州脱贫攻坚决战决胜,拓宽7个脱贫摘帽贫困县农特产品销售渠道,助农增收。鼓励通过“以购代扶”“以购代捐”等方式,消费扶贫产品。
四、发展提质消费新服务
(十六)释放餐饮消费需求。加快推动餐饮业复工营业、全面复苏。推出系列活动,提高餐饮消费热度。鼓励餐饮企业转型升级,发展数字餐饮、社区餐饮、健康餐饮、绿色餐饮,发展“中央厨房+线下配送”等新经营模式。倡导文明健康用餐理念,推广“公筷公勺、中式分餐”,禁止烹饪、食用野生动物,确保“舌尖上的安全”,提振消费者信心。
(十七)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推动成都、绵阳建设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重点推进城市,深化家政信用体系建设,会同发展改革等部门推进家政进社区,着力提升家政培训水平,发展互联网家政服务,提高服务品质和有效供给,更好满足中高端消费需求。
(十八)优化便民生活服务。鼓励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服务圈”,促进便利消费。鼓励洗染、美发、修理等生活服务企业,发展社区门店、提供上门服务、线上预约结算线下精准服务等模式。适应疫情带来的居民消费需求和行为变化,大力推广无接触配送、共享员工、定点收寄、定点投递等新服务。
五、增加商品消费新供给
(十九)稳定汽车等大宗消费。聚焦汽车、家具、家电、建材等大宗商品,大力举办惠民购车节、汽车下乡、家电以旧换新、房交会、家具展等惠民促销活动,释放城乡居民消费潜力。创新汽车消费服务,拓展线上线下购车渠道,鼓励开展在线看车、上门试驾、在线订购、在线用车等消费服务。
(二十)促进品质商品消费。组织参加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增加省内市场中高端、个性化商品和服务进口。争取更多市(州)纳入国家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城市范围。鼓励大型跨境电商平台线上率先实现境内外商品同款同价。鼓励有条件的市(州)探索建设市内免税店,增设口岸进境、离境免税店。大力促进智能厨房电器、智能清洁电器、智能学习机器人、智能穿戴、珠宝首饰、品牌服装、时尚数码等品质商品消费。
(二十一)鼓励绿色产品消费。继续开展绿色商场创建,鼓励购物中心和超市等商贸流通企业在显著位置开设绿色产品销售专区,促进绿色产品销售。鼓励具备条件的流通企业回收消费者淘汰的废旧电子电器产品,促进循环消费。倡导绿色消费理念,推广使用绿色节能产品,扩大绿色、生态、有机鲜活农产品消费。
六、营造扩大消费新环境
(二十二)畅通城乡流通网络。深入推进城乡高效配送专项行动。完善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加快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扩大电商进农村覆盖面。鼓励完善城乡生活必需品供应网络,引导有实力、有意愿的大型商业零售企业在省内中小城市开展连锁网点建设。根据最新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推动乡镇商贸发展,引导大中型商贸企业在乡镇布点,把乡镇打造成连接城乡消费的重要节点,促进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鼓励完善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商贸网点。
(二十三)促进安全放心消费。积极推进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引导企业依法诚信经营。严格落实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鼓励线下实体店自主承诺无理由退货。持续做好生活必需品市场保供工作,积极应对市场异常波动,维护市场稳定。加强消费市场监测和趋势研判,做好促消费政策措施、典型经验的解读和宣传。
(二十四)统筹落实促消费政策。各地要认真落实国家和省上“一揽子”促消费政策,及时协调解决贯彻落实中的困难和问题,帮助商贸企业纾困解难,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和后劲。要统筹用好中央和省级相关专项资金,针对本地区促消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快研究出台一批务实管用、提振消费信心的政策措施,努力推动消费稳定增长。
四川省商务厅
2020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