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化产业网>文化产业政策>

内蒙古

内蒙古:深入推进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

2020-04-17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编辑: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17日讯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宣传部、文化和旅游厅等八部门联合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深入推进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的工作方案》,方案指出要推动自治区盟市及以上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机构建立以理事会为主要形式的法人治理结构。

方案指出,要建立理事会,明确相关方职责。理事会成员由政府有关部门、本机构党组织负责人、法人代表、职工代表、服务对象代表和其他有关方面代表构成。本单位以外人员担任的理事应占2/3以上。同时,强化章程在公共文化机构依法实施管理和履行职能方面的基础作用。

方案指出自治区公共文化机构可根据相关规定,结合职责任务和实际工作需要,可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权限,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自主决定本单位的内部机构和岗位设置、制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和竞聘上岗办。

另外方案提出要扩大收入分配自主权。公共文化机构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绩效工资分配向关键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工作人员倾斜。符合规定的公共文化机构在确保公益目标、做强主业、确保国有资产安全等前提下,可以开展优惠的文化服务和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取得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等按规定纳入本单位预算统一管理,用于公共文化机构的事业发展和设施维护管理,以及公益文化服务、藏品征集、继续投入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对符合规定的人员予以绩效奖励等。 >>>更多政策可查看中国经济网“中国文化产业政策库”

  以下是方案原文:

内蒙古自治区深入推进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的工作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中宣部、文化部、中央编办、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文物局、中国科协《关于深入推进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的实施方案》,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推动自治区盟市及以上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机构建立以理事会为主要形式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参加全国两会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精神,围绕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总体部署,加强党对公共文化机构领导,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离要求,以促进公共文化事业发展为目标,在自治区、盟市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机构建立以理事会为主要形式的法人治理结构,吸纳有关方面代表、专业人士、各界群众参与管理,落实法人自主权,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效能,增强活力,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把握正确方向。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明确党组织在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坚定文化自信,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保证人民群众主体地位,巩固社会主义文化阵地。

2.转变职能,政事分开。坚持解放思想,创新管理运行机制,理顺政府与公共文化机构的关系,明确政府的监管职责,进一步落实公共文化机构法人自主权,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形成多元治理结构,提高公共文化机构自身发展能力。

3.因地制宜,提升效能。根据自治区、盟市公共文化机构不同功能、特点和规模,坚持立足实际,强化公益属性,完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和创造性,积极稳妥推进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工作。

(三)工作目标。到2020年底,全区盟市以上规模较大、具备条件、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机构,建立以理事会为主要形式的法人治理结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进一步健全,相关方权责更加明晰,运转更加顺畅,活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公共文化的获得感明显提升。不适合建立理事会的公共文化机构,要采取措施优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高管理规范性、决策科学性、监督有效性。

二、工作要求

(一)建立理事会,明确相关方职责。理事会是公共文化机构的决策机构。理事会成员由政府有关部门、本机构党组织负责人、法人代表、职工代表、服务对象代表和其他有关方面代表构成。本单位以外人员担任的理事应占2/3以上,要确保理事会成员的社会代表性。理事应当热心公共文化事业,政治素质好,具备相应的知识和能力,遵纪守法,能够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具备条件的理事会可单独设立监事会作为监督机构或明确若干名承担监督职能的兼职监事。根据实际,理事会也可以聘请专业人士担任委员,设立为理事会决策提供专业咨询服务的咨询或专业委员会。

(二)制定机构章程。强化章程在公共文化机构依法实施管理和履行职能方面的基础作用。文化、文物、科协等主管部门会同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制定本系统公共文化机构的章程范本。公共文化机构依照章程范本,结合实际起草本单位章程,章程草案由理事会审议通过,经举办单位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构备案。章程包括理事会的职责、构成、会议制度,理事的产生方式和任期、权利和义务,管理层的职责和产生方式等。

(三)落实人事管理自主权。公共文化机构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内部机制改革的意见》(内政办发〔2016〕67号)及其他相关规定,结合职责任务和实际工作需要,可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权限,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自主决定本单位的内部机构和岗位设置、制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和竞聘上岗办法,自行组织人员聘用和竞聘上岗工作,并按程序报备。科学界定、合理下放职称评审权限,推动符合条件的公共文化机构自主开展本单位中级及以下职称评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加强监管。

(四)扩大收入分配自主权。各公共文化机构要建立健全有利于提高竞争力的内部分配机制,实行符合公共文化机构特点和发展要求的内部分配政策。公共文化机构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绩效工资分配向关键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工作人员倾斜。符合规定的公共文化机构在确保公益目标、做强主业、确保国有资产安全等前提下,可以开展优惠的文化服务和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取得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等按规定纳入本单位预算统一管理,用于公共文化机构的事业发展和设施维护管理,以及公益文化服务、藏品征集、继续投入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对符合规定的人员予以绩效奖励等。在符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的前提下,给予公共文化机构一定的资金统筹配置权,对公共文化机构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进行考评,严格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

(五)加强民主管理和社会参与。各公共文化机构要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积极发挥工会作用,涉及全体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在提交理事会决定前,须按有关规定提请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完善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的相关政策,鼓励有关方面代表、专业人士、各界群众按章程规定进入理事会,参与决策、管理、运营和监督。以捐资、捐赠等形式支持公共文化机构建设的企业、社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符合条件的可以选派代表参加理事会。通过荣誉激励、评价考核等办法,调动理事履职的积极性。畅通监督渠道,发挥社会公众、媒体等力量的监督作用。

(六)创新服务内容和方式。公共文化机构结合深入推进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同步建立反映公众需求的征询反馈制度、有公众参与的考核评价制度,进一步改进服务方式和手段,激发文化创造活力。借助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改造升级传统服务模式,开展“订单式”服务,实现供需对接,提高服务效能。

(七)加强党的建设。举办单位要加强对公共文化机构党建工作的领导,将党建工作要求纳入公共文化机构章程,明确党组织在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配备方式,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按照章程进入理事会和管理层。理事会和管理层中的党员领导人员按照党内有关规定进入党组织领导班子。积极探索党管干部原则与理事会行使人事管理自主权有机结合的途径和方式。凡涉及公共文化机构改革发展稳定和事关职工切身利益的“三重一大”事项,党组织必须参与讨论研究,由理事会做出决定。在理事会作出决定前,应征得党组织同意。

三、相关责任

(一)举办单位。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为举办单位,负责对公共文化机构及其理事会建设进行监督、指导、绩效评价,具体负责指导组建理事会和管理层,按章程规定对理事会的重大决策进行审查,对理事会以及理事进行监督和评价,并建立理事责任追究机制。

(二)理事会。理事会负责本单位的发展规划、财务预决算、重大业务、章程拟订和修订等决策事项,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人事管理和监督职责。理事会严格实行集体审议、独立表决、个人负责的决策制度,依法依章行使决策权和监督权,对举办单位负责,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

(三)管理层。公共文化机构管理层由公共文化机构行政负责人及其他主要管理人员组成,负责执行理事会作出的决策。管理层按照理事会决议自主履行日常业务管理、财务资产管理和一般工作人员管理等职责。管理层对理事会负责,定期向理事会报告工作,接受理事会监督。

四、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9年6-9月)。总结自治区试点工作经验,制定深入推进工作方案,经自治区党委批准后在全区部署实施。

(二)深入实施阶段(2019年10月-2020年12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结合本工作方案要求,制定符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的落实方案,明确实施范围、工作举措、推进方式、时间节奏和保障政策等,由点及面,分年度推动盟市以上具备条件的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机构建立以理事会为主要形式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以公益目标为导向,激励机制完善、监管制度健全、规范合理的现代公共文化机构运行机制。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自治区、盟市宣传部牵头,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推进小组,指导当地公共文化服务单位落实改革任务,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过程管理和跟踪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对推进不力的单位通报批评,对好的经验及时总结推广。

(二)落实责任分工。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牵头,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文物局、科协、文联等有关部门主抓本系统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工作,按时间保质量完成任务。自治区机构编制、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制定配套措施,加强政策和业务指导,确保改革取得实效,确保推进法人治理结构改革与现行事业单位管理体制的衔接和平稳过渡。

(三)稳妥推进实施。要准确把握中央精神,按照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原则和要求,把握工作节奏,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做好深入推进法人治理结构改革与现代事业单位管理体制的衔接和平稳过度。加强正面宣传,做好政策解读,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为深入推进法人治理结构改革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四)加强考核评价。由自治区文化体制改革专项领导小组就各地区、各部门改革运行成效、作用发挥、群众反映等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对评价结果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