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28日讯 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加强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坚定文化自信,延续城市文脉,体现城市精神,展现时代风貌,彰显中国特色。
通知指出,各地要把市级体育场馆、展览馆、博物馆、大剧院等超大体量公共建筑作为城市重大建筑项目进行管理,严禁建筑抄袭、模仿、山寨行为,超大体量公共建筑设计方案需经审定后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
通知严格限制各地盲目规划建设超高层“摩天楼”,一般不得新建500米以上建筑,新建100米以上建筑应充分论证、集中布局,严格执行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制度,与城市规模、空间尺度相适宜,与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中小城市要严格控制新建超高层建筑,县城住宅要以多层为主。
通知强调了重点地段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强调地应加强自然生态、历史人文、景观敏感等重点地段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健全法规制度,加强历史文化遗存、景观风貌保护,严格管控新建建筑,不拆除历史建筑、不拆传统民居、不破坏地形地貌、不砍老树。
通知还对完善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制度、加强责任落实和宣传引导等内容提出了指导与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