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我市历史建筑名单的通告
哈政规〔2021〕8号
为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建筑的保护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黑龙江省历史文化建筑保护条例》和《哈尔滨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规定,市政府决定,将花园邨宾馆1号楼等108处建筑物列为我市第五批历史建筑进行保护,并对29处历史建筑保护类别进行调整。目前,我市共有历史建筑219处(名单附后),现予以公布。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各司其职、协同配合,认真做好历史建筑的规划管理、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促进城乡建设与社会文化协调发展。
特此通告。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
2021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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