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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加快数字化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2021-08-19    来源:天津市人民政府    编辑: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天津市加快数字化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9日

天津市加快数字化发展三年行动方案

2021—2023

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的重要论述,顺应数字时代发展潮流,推进本市全方位数字化发展,提升核心竞争力,构筑未来竞争新优势,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聚焦数字时代城市高质量发展,围绕数字化既深度融合产业又成为人民群众不可或缺、无所不在的生活方式,以场景牵引和数字赋能为主线,统筹谋划、协同推进数字经济、数字社会和数字政府发展,打造城市数字化发展新底座,完善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数字科技创新攻关、数据要素市场培育、数字生态营造四位一体保障体系,构建天津数字化发展新格局,为实现“一基地三区”功能定位,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和区域商贸中心城市,打造国内大循环的重要节点、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支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提供坚强支撑。

(二)基本原则

——统筹谋划、高效布局。树立全局思维、系统观念,充分发挥政府统筹协调和规范引导作用,推动数字时代城市生产方式系统变革、生活方式多维变迁、治理方式演进升级。

——协同推进、一体提升。突出综合集成和全面贯通,打造数字经济创造新供给、数字社会满足新需求、数字政府优化新环境“三位一体”的数字天津,三大领域相互协同、互为促进,整体提升城市数字化水平。

——数据互通、数字赋能。立足“津城”、“滨城”双城发展格局,坚持以统利用、以用促统,打通数据壁垒,高标准推进数据归集整合与共享开放。紧扣“一基地三区”功能定位,发挥“城市大脑”赋能作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引导社会服务更加精细化和政府治理更加现代化。

——场景牵引、应用为王。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满足人民群众需求为导向,坚持场景打造为用,建设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应用场景,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发展目标

到2023年,数字化发展整体实力进入全国第一梯队。数字经济创新引领能力显著增强,成为全国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发展新高地。数字公共服务体系更加高效便捷,数字生活服务更加普惠可及。数字政府建设水平全国领跑,基本形成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发展的数字治理新模式。“城市大脑”赋能发展的能力基本形成,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达到国际一流水平,“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取得重要突破,数据资源要素实现高效配置,开放、健康、安全的数字生态逐步完善。

——数字经济。建成“津产发”数字经济综合应用平台,健全以制造业、商贸业、现代服务业转型升级为重点的数字经济“1+3”政策体系,到2023年数字经济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GDP)比重不低于55%。重点领域智能制造水平显著提升,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新场景蓬勃发展,力争成为国内领先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示范区,新兴数字产业和制造业数字化水平位居全国前列,成为国家智能科技产业北方基地,抢占世界智能科技产业制高点。

——数字社会。建成“津心办”数字社会综合应用平台(民生服务、民生资讯模块),推动公共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明显成效。围绕交通出行、旅游休闲、教育医疗等民生热点领域和生活品质提升,分批有效落地20个应用场景。新型智慧城市和数字乡村建设走在全国前列,城乡数字鸿沟基本弥合,全民畅享的数字生活初步形成,人民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数字政府。建成“津治通”社会治理综合应用平台和“津心办”数字社会综合应用平台(政务服务办事模块),建设41个数字治理典型应用场景,形成以人民为中心的一体化社会治理新格局。打造政务服务智能化平台(PC端、移动端),基本建成智治协同、运转高效的整体数字政府,有效提升科学决策、精细化治理能力。

天津市加快数字化发展主要指标表

分类

指标名称

单位

2023年

目标

综合指标

数字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

%

55

“津心办”日活跃用户数

万人

70

“津治通”用户日活跃率

%

80

应用场景数

61

数字产业化

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

占GDP比重

%

10

电子信息产业规模

亿元

240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规模

亿元

2600

产业数字化

关键业务环节全面数字化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比例

%

65

新增工业互联网平台

30

新增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

300

跨境电商交易额

亿元

200

网上零售额

亿元

1500

二、培育创新引领的数字经济,壮大高质量发展新引擎

(四)释放“津产发”平台产业数据价值

围绕服务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聚焦提升“十大产业链”能级、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等重点任务,以“津产发”数字经济综合应用平台为支撑,汇聚资源要素数据、产业链数据、创新链数据、供应链数据、贸易流通数据,运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进行即时分析、引导、调度、管理,实现产业链和创新链双向融合,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委网信办;配合单位:各市级相关部门)建设十大标志性产业链数据中心,选择3至5个优势行业开展产业智慧中枢应用试点,有效支撑多样化的经济数字化治理、产业数字化服务、数字产业化发展应用场景。(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委网信办;配合单位:各市级相关部门)

(五)培育数字产业化发展新动能

实施“铸魂”工程,加快研发设计类、生产制造类等工业软件和关键工业控制软件,到2023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规模达到2600亿元。(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各市级相关部门)实施“芯火”工程,落地实施中芯国际先进制程芯片、飞腾芯片研发总部、环欧半导体智能化切片等重大项目,到2023年电子信息产业规模达到2400亿元。(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各市级相关部门)发展新兴数字产业,构建以飞腾、麒麟、超算中心等为引领,涵盖核心硬件、基础软件、算力支撑、场景应用、关键配套等领域的产业链。(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市级相关部门)布局区块链、物联网、人工智能、机器人等重量级未来产业,发挥曙光、华为、中芯国际等龙头企业示范带动作用,推动产业向价值链中高端迈进,提升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市级相关部门)

(六)推动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

发展新智造,制定实施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工作方案,赋能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建设。(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各市级相关部门)实施工业互联网赋能行动,全面推进综合型、特色型、专业型以及企业级四类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到2023年新建30个工业互联网平台。(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各市级相关部门)实施产业数字化转型发展行动,重点推进高端装备、电子信息等行业数字化集成应用,建设300个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各市级相关部门)提升数字经济“两谷两园两区”(中国信创谷、北方声谷、河西区数字经济主题园、武清区大数据主题园)服务效能,构建数字经济新增长极。(牵头单位:相关区人民政府)实施智能场景打造行动,统筹推进信创应用场景建设和智能科技应用场景“十百千”工程,持续培育“5G+工业互联网”应用试点示范。(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市级相关部门)

发展新贸易,制定实施数字商贸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建设数字商贸综合服务平台,赋能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和区域商贸中心城市建设。(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各市级相关部门)持续深化传统贸易数字化转型,加快数字金街建设,推动商场、超市等实体零售企业数字化升级,打造智能售卖、智慧菜市场等新型数字商业应用场景,用数字经济赋能消费。(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各市级相关部门)加大电商主体引育,吸引头部企业在本市设立职能总部、新业务板块,培育一批“小而美”的网络品牌和数字商务种子企业,到2023年网上零售额达到1500亿元,跨境电商交易额达到200亿元。(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各市级相关部门)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高水平建设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创新发展云外包、平台分包等新业态新模式。(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各市级相关部门)支持和加强数字可贸易化、防止数字不当交易等前瞻问题研究,探索建立互惠共享、可持续发展的数字贸易新局面。(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委网信办;配合单位:各市级相关部门、相关区人民政府)积极争取数字人民币试点,推动数字人民币应用场景建设。(牵头单位:市金融局;配合单位:各市级相关部门)

发展新服务,制定实施服务业数字化转型工作方案,赋能服务业新模式发展。(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各市级相关部门)实施企业数字化转型行动,发展共享制造和制造服务业,到2023年培育50家上云标杆服务业企业和5家系统集成服务供应商龙头企业。(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各市级相关部门)实施新业态新模式培育行动,重点支持设计、会展、物流、教育、健康、人力、文旅、金融、出行九大领域数字应用新业态发展。(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各市级相关部门)实施重点场景引领行动,定期推出服务业数字化场景清单。(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各市级相关部门)实施平台载体集聚行动,到2023年建成10个市级生产性服务业数字化集聚区、10个市级生活性服务业数字化集聚区、20个市级标志性特色数字化园区和一批专业化数字主题楼宇,引育10家左右数字服务业创新型头部企业和领军企业、50家左右高成长性数字服务业企业。(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各市级相关部门)

发展新农业,以数字赋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持续实施数字乡村发展战略,深入推进“互联网+”农业,高标准建设西青区、津南区国家数字乡村试点,推进光纤入园和农业园区WiFi全覆盖。(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市场监管委、市通信管理局、西青区人民政府、津南区人民政府)推动智慧农业建设,推进5G、物联网、遥感、卫星定位等数字技术在节水、耕种、施肥、饲喂、病虫害防治、环境监测、采收等生产管理环节的应用,提升园艺、畜牧、水产、种业、农机等领域智能化水平。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智慧监管,将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与追溯管理制度相结合,不断完善地产农产品产地数字化溯源体系。(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委;配合单位:各市级相关部门)

三、营建智慧便捷的数字社会,构筑全民畅享的数字生活新图景

(七)发展普惠共享的数字公共服务

迭代升级“津心办”数字社会综合应用平台(民生服务、民生资讯模块)功能,重点打造“惠民就医”、“疫苗接种态势全感知”、“人才直通车”、“银发智能服务”、“无障碍出行”、“重度失能人员乐享护理保险”6个应用场景,推动公共服务向“需求引导供给”转变,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市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残联;配合单位:各市级相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优化天津基础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功能,加大“三个课堂”应用推广力度,提升线上资源智慧化供给能力。(牵头单位:市教委;配合单位:各区人民政府)深化“互联网+医疗健康”,建立医疗、医药、医保三医联动平台,支持互联网医疗领域头部企业参与建设普惠、均等、共享的数字卫生健康共同体,探索“互联网+”和“人工智能+”与医疗服务深度融合。(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配合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实施全民健身工程,打造一批“智能体育园”、“智慧健身步道”。(牵头单位:市体育局;配合单位:各区人民政府)迭代金保平台功能,赋能就业需求调查、失业预警监测等场景,健全城乡一体化公共就业信息网络,提供平等就业创业服务。(牵头单位:市人社局;配合单位:各区人民政府)聚焦社保转移接续、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需求,优化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功能,推进社会保障“一卡通”建设。(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开展互联网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造专项行动,推进智能辅具、健康监测等智能化终端产品在示范街道(乡镇)、社区(村)、楼宇中应用。加快现有信息惠民服务适应性改造,推广应用无障碍导向标识系统(融畅APP),弥合特殊群体数字应用鸿沟。(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市民政局、市残联;配合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实施公民数字参与提升工程,建设数字素养学习资源,加强数字技能提升,增强全民数字素养。(牵头单位:市教委)

(八)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

强化城乡信息化一体设计、同步实施、协同并进、融合创新。建成“城市人口动态分析”、“城乡基层减负一张表”、“惠农政策直达”、“一张蓝图、多规合一”等应用场景,实现基层治理、便民服务数据有效衔接,打造城乡数字化融合发展新格局。(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规划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委、市农业农村委、市政务服务办;配合单位: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推进“津城”、“滨城”智慧城市一体化建设,促进城市资源共享、应用协同。(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滨海新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各市级相关部门)引入市场力量打造城市智能体。(牵头单位:各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支持中新天津生态城加快实施“生态城市升级版”和“智慧城市创新版”双轮驱动发展战略,构建新型智慧城市试点示范。(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滨海新区人民政府、中新天津生态城管委会)建设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推进虚实交互、数据驱动的数字孪生城市建设,提升城市实时感知、预警预判、快速反应能力。(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配合单位:市委网信办、市规划资源局、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强化农村地区5G、人工智能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数字就业、数字养老、数字文旅、数字交通等服务直达乡村。(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交通运输委、市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各区人民政府)以城郊融合类村庄为突破口加快融合互动,引导城市数字化资源向乡村流动,实现城乡要素合理配置。(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农业农村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整合现有村级信息服务平台及终端,构建一体化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建立涉农信息普惠服务机制。(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农业农村委;配合单位:市政务服务办)深化农村数字化防控网建设,推动视频监控网从规模化建设向智能化应用深度转型。(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委;配合单位:有农业的区人民政府)

(九)构筑美好数字生活新场景

主动适应数字技术全面融入社会生活新趋势,推动以“交通治堵”、“省心停车”等交通出行类、“极速入住”、“极速畅游直通车”等文旅休闲类、“快捷过户”、“易租房”等租住用房类为代表的10大生活场景有效落地。(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委、市文化和旅游局等市级相关部门;配合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鼓励零售企业发展线上团购、无店铺经营等销售方式,支持家政企业推出线上云服务,开展共享保姆等新业务。(牵头单位:各区人民政府)根据5、10、15分钟社区生活圈设计规划,配套建设综合型社区商业中心、智慧型邻里中心等设施。(牵头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开展数字社区试点示范建设工程,采用市场化机制建设数字化社区生活服务平台,打造智慧储物柜、智慧微菜场、智慧回收站等生活末端新设施,推动无人配送、无接触服务等社区商业新模式发展,培育壮大“一键到家”服务模式。(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委网信办、各区人民政府)选择基础条件较好的小区,试点建设智慧家庭,推广普及智慧家居家电、智能服务机器人、网络安防监控等智能家居产品,提升生活品质。(牵头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四、建设智能高效的数字政府,提升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治理新能力

(十)深化政务数据开放共享

聚焦提升以数据要素为核心的城市新治理力,完善全市信息资源统一共享交换平台,完成与国家部委专属垂直管理系统的全面对接,推动政务数据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无缝即时流动。(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市政务服务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配合单位:各区人民政府)构建以数据目录、供需对接清单为基础的政务数据开放共享体系,优先将更多直接关系企业和群众办事、应用频次高的数据纳入共享范围。(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配合单位:各市级部门)推动数据向基层服务部门回流,形成数据上下流通的循环体系,提升基层数据应用活力。(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配合单位:各市级部门)提升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利用能力,出台公共数据运营服务管理办法。(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构建多方参与的数据合作机制,逐步推动交通、气象、地理空间信息等公共数据和社会数据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更高质量开放共享。(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配合单位:市规划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委、市气象局)探索建立政府首席信息官(CIO)制度,推动政务数据应用场景创新,提升公共数据开发利用水平。(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委网信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十一)强化政务信息系统统建共用

巩固市级信息服务机构改革成果,集约建设全市政务云平台和数据中心体系,推进政务信息系统全面迁移上云。围绕系统设计、开发、部署、运行等关键环节,综合集成共性适用、开放共享应用支撑组件,打造“平台化协同、数据化决策、在线化服务”的“大平台、大数据、大系统”。(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配合单位:各市级部门)全面贯通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4级电子政务外网,完善政务内外网数据跨网共享机制,有效满足基层一线数据需求和业务运转需要。(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推动政务服务入口向基层延伸,打造街道(乡镇)“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综合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办;配合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委、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推进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和88908890便民服务专线平台智能化建设,实现与“网上办事大厅”、“津心办”、“互联网+监管”等平台数据共享、信息互通。(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办;配合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十二)打造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

加快政府机关内部运行机制数字化改革,建设横向全覆盖、纵向全联通的政务服务智能化平台(PC端、移动端),提升数字化政务办理水平。(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务服务办;配合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各区人民政府)优化“津心办”平台功能,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提升业务办理跨部门协调和前台综合、后台整合能力,构建移动客户端、自助服务端、网厅服务端为主要入口,多种业务办理的“3+N”综合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市政务服务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加快推进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同步探索将更多事项纳入通办范围。(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市政务服务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高标准开展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多级联动应用试点建设工作,打造全市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化平台,提升监管效能。(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市场监管委;配合单位:各市级相关部门)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场景建设,基本覆盖民生高频事项,打造“一件事一次办”政务服务品牌,推动政务事项由办理向服务转变。(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市政务服务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配合单位:各市级相关部门)

(十三)建设一体化社会治理体系

围绕市域治理现代化,创新政府治理理念、优化治理方式、重构治理流程,建立数字化分析决策、执行实施、监管督查闭环管理执行链,市级层面率先完成数据辅助决策向数据驱动决策的升级。(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务服务办;配合单位:各市级部门)按照“街镇吹哨、部门报到、接诉即办”机制拓展“津治通”应用范围,加快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城市运行“一网统管”两网合一。(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大数据管理中心;配合单位:各市级部门)优先建设“智慧矛调”、“慧眼识津”、“城市智管”、“违章停车柔性执法”等社会治理应用场景,促进社会治理领域管理模式、服务模式多维提升,提高社会治理数字化、智能化水平。(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委等市级相关部门;配合单位: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五、打造“城市大脑”,构建支撑各行业各领域数字化发展新底座

(十四)建设“城市大脑”前端综合应用平台

打造“津产发”数字经济综合应用平台,在政府侧,推动政府经济管理核心职能全面数字化;在企业侧,基于工业互联网平台优化产业生产效率和资源要素配置。推动政府侧和企业侧数据有序交换,有效支撑多样化的经济数字化治理、产业数字化服务、数字产业化发展应用场景,提升政企协同能力。(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聚焦为人民群众提供全链条、全周期的多样、均等、便捷的社会服务和支撑全市政务服务“掌上办”,打造“津心办”数字社会综合应用平台,全面汇聚政务服务、民生服务等领域应用场景。(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市政务服务办)打造“津治通”社会治理综合应用平台,提升基层治理数字化、智能化和智慧化程度,让城市更聪明、更智慧。(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基于政务云平台建设政务服务智能化平台(PC端、移动端),形成数字政府综合应用端,打通各部门数据与业务流程,为各类政务服务提供统一用户账户体系、工作流程、身份识别、安全保障等公共支撑服务组件,构建高效协同、开放共享、安全可控的数字政府基础平台。(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委网信办、市政务服务办)

(十五)打造“城市大脑”中枢系统

采用人工智能、5G等新兴技术建设“城市大脑”通用平台,构建“轻量化、集中化、共享化”的城市智能中枢,搭建数据中台、业务中台和智能中台,打造“物联感知城市、数联驱动服务、智联引领决策”的城市数字化底座,提供全市数据、业务共性服务能力。(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配合单位:各市级部门)围绕数据协同、技术协同、业务协同,制定统一数据标准、接口规范、调用规则,汇聚政务服务、城市治理、惠企惠民等多源异构数据。(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配合单位:各市级部门)基于标准化中枢协议,推动全社会数据互通、跨部门流程再造。(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配合单位:各市级部门)拉通存量部门系统、区级平台和其他社会系统,实现“统一规划、统一支撑、统一架构、统一平台、统一标准、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运维”,使“城市大脑”中枢系统成为政府内部条块融合的有效载体和新技术集成创新平台。(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配合单位:各市级部门)

(十六)构建城市运行态势“数字驾驶舱”

构建城市运行生命体征指标体系,打造“城市大脑”核心指标库,以感知城市运行态势为核心,推动实时数据对接上屏,实现城市网格管理、城市事件、交通运行等多维呈现,实现一屏“统揽城市运行”。(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配合单位:各市级部门)打造“全时监控预警,实时联动调度”的指挥决策系统,为城市精细管理和科学决策构建“数字驾驶舱”,实现一屏统管城市治理。(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配合单位:各市级部门)持续推进市、区、街道(乡镇)三级“数字驾驶舱”建设,打通市、区两级“数字驾驶舱”通道,为政府决策提供精准、全面、实时、可量化的支撑,提升科学决策水平。(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各区人民政府)

(十七)全面支撑城市数字化发展

建设市、区、街道(乡镇)三级“城市大脑”运行中心,通过统一的数据赋能和技术赋能,推进平台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协调联动。(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各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各市级部门)构建“城市大脑”树状型神经元体系,传导大脑智能,映射城市需求,完成城市各空间、各领域的数字化场景转换,形成实体城市和数字城市精准映射、虚实交互的发展新格局。(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配合单位:各市级部门)重点建设数字生产、生活感知、监管治理、运行态势、安全防护等主要神经元,衍生形成N个神经末梢,在提升自身数字化转型能力的同时反向赋能“城市大脑”智能化水平不断迭代,形成赋能双向循环模式,全面支撑数字化发展。(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配合单位:各市级部门)

六、完善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城市数字化发展新基石

(十八)建设智能泛在的数据感知传输网络

围绕打造千兆标杆城市,加快“双千兆”网络建设部署。(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通信管理局;配合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实施5G应用示范推广工程,提升端到端网络切片、边缘计算、高精度室内定位等关键技术支撑能力,在工业、医疗、媒体、教育等垂直领域开展更大范围、更深层次5G应用协同创新,在重点行业打造5G应用试点示范。(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市通信管理局;配合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培育1至2家跨行业、跨领域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国家工业互联网大数据区域分中心,支持汽车、新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等重点行业龙头企业建设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前瞻布局量子通信、卫星互联网等未来网络设施,支持企业在津建设卫星基站。(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各区人民政府)统筹推进综合杆塔等多功能公共设施集约建设,加大物联感知技术推广应用,推进低成本、低功耗、高可靠的前端智能感知终端广泛覆盖,构建人工智能物联网(AIoT)体系,打造具备泛在感知功能的数字基础设施。(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委、市交通运输委、市大数据管理中心;配合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十九)布局算力基础设施

统筹规划超大新型绿色数据中心建设,推广清洁算力,提高使用低碳、零碳能源比例,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滨海新区、西青区、武清区等相关区人民政府)构建集算力、算法、数据、应用资源协同于一体的数据中心体系,参与建设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京津冀枢纽节点。(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滨海新区、西青区、武清区等相关区人民政府)打造新型智能化计算设施,加快与量子计算、区块链技术融合发展,建设超大规模人工智能计算与赋能平台,提供多层次智能算力服务,实现数据中心从数据存储型向计算型转变。(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科技局)推动分布式云边端设施协同有序发展,优先在数据量大、时延要求高的应用场景集中区域部署集网络、存储、计算于一体的边缘计算中心,打造技术超前、规模适度的边缘计算节点布局。(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引入社会资本建设集成基础算力资源和公共数据开发利用环境的公共算力服务体系,提升基础算力与数据支撑能力,助推中小微企业数字化转型。(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人民政府)

(二十)完善融合基础设施

着眼建设面向未来的新型城市,深化视觉识别、安全物联网、数字孪生等技术在城市基础设施中的融合应用,推进智能传感器、电子标签等前端智能感知终端在道路桥梁、地下管网、公共治安等城市场景的深度覆盖和信创共享。(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委;配合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应急局、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完善智慧交通建设,加快公路、铁路、城市轨道交通、航空数字化改造,推进“5G+智慧交管”新应用,建立一体化新型智能交通指挥平台,打造智能交通枢纽城市。(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委;配合单位:滨海新区、河东区、红桥区、东丽区等相关区人民政府)按照国家生态质量监测网络统一部署,不断加强本市大气、地表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点位与国家生态质量网络的互联互通;建设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监测网络,逐步构建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为建设智慧生态环境平台夯实基础。(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建设智慧港口,深化5G技术在大型装卸设备远程操控、港口自动驾驶等方面应用示范。(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天津港集团;配合单位:天津海关、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建设天津市能源大数据中心,打造能源大数据运营服务基地、协同创新基地、产业聚集基地,构建滨海能源互联网综合示范区。(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

七、强化数字科技攻关,提升城市基础创新能级

(二十一)加强关键核心技术研发

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制定三类技术攻关清单,研发一批填补空白的重大成果,打造安全自主可控的核心技术体系。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工程,提升集成电路原材料、设备生产、设计制造、测试封装关键技术研发能力,前瞻开展面向后摩尔时代集成电路技术研究。(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各市级部门、各区人民政府)实施重大科技专项,重点支持智能感算一体芯片、5G射频前端模组、区块链技术及支撑系统、量子科技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研发应用。(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各市级部门、各区人民政府)推进开源项目和开源社区建设,强化开源技术成果应用。(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等市级相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创新数字技术攻关机制,推行“揭榜挂帅”,支持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推动“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加速攻关。(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人民政府)加大“PK”、“海光”、“鲲鹏”等自主安全可控产业生态支持力度。(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推动人工智能、5G、大数据、边缘计算等在工业领域的适用性技术研发。(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

(二十二)搭建科技创新实施平台

围绕产业链、创新链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布局一批市级重点实验室、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以及企业技术中心。(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委网信办,各区人民政府)鼓励大中企业利用“互联网+”、“智能+”手段开拓新资源、建设新平台、提供新服务,构建大中小企业深度协同、融通发展的产业组织模式。(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深化与国内大院名校合作,推进科研力量优化配置和资源共享。(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教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市级相关部门)实施产业创新平台打造行动,培育10个左右科技基础平台,建设面向数字科技前沿的原始创新平台,高水平建设先进计算与关键软件(集成)海河实验室,构建从先进材料研发、先进产品设计、先进工艺优化到智能物联运维的先进制造研发完整创新链,打造全国先进的科技大平台集群。(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推动曙光国家先进计算产业创新中心、先进操作系统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平台建设,打造成为我国数字化发展自主创新的重要源头和原始创新的主要策源地。(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委网信办、市科技局、滨海新区人民政府等相关单位)

(二十三)强化优质创新主体培育

加强数字领域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遴选、入库、培育、认定工作,引导人才、政策、资本向高新技术企业聚集。(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各区人民政府)引导数字经济领域企业依托“雏鹰—瞪羚—领军”梯度培育机制创新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力争培育更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支持数字经济领域的制造业企业申报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形成一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商务局、市合作交流办,各区人民政府)

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释放数据要素潜在新价值

(二十四)完善数据要素市场规则

健全数据要素生产、确权、流通、应用、收益分配机制,构建具有活力的数据运营服务生态,制定数据交易管理办法,完善数据资源确权、交易流通、跨境传输等基础制度和标准规范,健全数据要素市场监管体系,推进数据依法有序流动。(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制定数据要素价值评估框架和指南。(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大数据管理中心)依托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探索商业数据跨境流动模式,构建数据流通便利化体系。(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自贸试验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二十五)构建社会数据市场化运营机制

建立“部门间”数据共享、“政企间”数据开放、“企企间”数据融通的数据要素流通公共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务服务办)推动成立北方大数据交易中心,培育规范的数据交易平台,探索多种形式的数据交易模式,扶持一批特色鲜明的创新型企业,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据企业集群,形成立足天津、面向京津冀的数据要素交易流通市场。(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滨海新区人民政府、中新天津生态城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委)鼓励数据交易服务机构与各类金融机构、中介机构合作,形成涵盖数据产权界定、价格评估、流转交易、担保保险等业务的综合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市金融局、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天津银保监局;配合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建设金融公共数据开放专区,授权推动金融公共数据应用,组建市属国资大数据集团,打造数据驱动、产融结合、协同创新的新模式。(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国资委、市金融局、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九、营造良好数字生态,打造安全亲清发展新环境

(二十六)提升网络安全保障能力

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建立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健全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加强重要数据和个人信息保护,严格规范重要数据和个人信息跨境传输行为,构建覆盖数据采集、传输、存储、使用、共享、删除和归档等全生命周期的安全防护能力。(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配合单位:各市级部门、各区人民政府)建立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障体系,健全网络安全检测评估机制。完善网络安全风险预警、情报共享、研判处置和应急协调机制。(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推进工业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提升企业工业互联网安全防护水平。(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

(二十七)优化数字营商环境

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加强数字营商环境建设,打造“亲清在线”、“普惠金融”等应用场景,营造“有速度”、“有温度”的营商环境。(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金融局、市合作交流办、市政务服务办;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委、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天津银保监局、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推进电子证照应用,提升政务服务全程电子化应用水平。(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市政务服务办;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规划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农业农村委、市市场监管委、市大数据管理中心)依托“互联网+监管”平台,实现监管事项全覆盖、监管过程全记录、监管数据可共享。(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司法局、市政务服务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委)指导企业开展国际专利布局,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综合能力。(牵头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实施重点领域信用便民惠企应用,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委网信办)

(二十八)强化区域与国际合作交流

全面推进京津冀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加快滨海—中关村科技园、宝坻京津中关村科技城等创新共同体建设,推动产业协同、创新协同、应用协同。(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宝坻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依托世界智能大会、夏季达沃斯论坛等平台,吸引世界知名智能科技企业来津投资兴业。(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外办、市合作交流办)利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等,加强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经贸合作,完善外商投资准入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有序扩大增值电信业务开放,支持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联动创新示范基地(数据产业化)建设,推动数据开发应用和商品化等领域先行先试。(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外办、市通信管理局、自贸试验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合作交流办、各区人民政府)借助友城渠道,依托天津城市治理国际论坛等平台,积极推动围绕构建数字友好城市等重要议题开展国际交流合作。(牵头单位:市外办;配合单位:各市级相关部门)

十、保障措施

(二十九)建立统筹推进工作机制

全市数字化发展顶层设计、决策部署和监督检查在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市委网信办负责政策规划制定和整体工作统筹协调,推动项目、资金的归口管理,具体指导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推进全市网络、平台、应用等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维护和数据资源管理,打造天津“城市大脑”,构筑全市数字化发展底座。(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组建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化治理、数字化政务服务4个工作组。数字经济工作组由市政府分管数字经济的领导同志任组长,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津产发”数字经济综合应用平台提升完善、拓展应用,推动数字产业化发展,促进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数字社会工作组由市政府分管数字经济的领导同志任组长,办公室设在市委网信办,负责“津心办”数字社会综合应用平台(民生服务、民生资讯模块)的提升完善、拓展应用,构筑数字化公共服务体系,打造应用场景,营建智慧便捷的数字社会。数字化治理工作组由市委、市政府分管相关工作的领导同志任组长,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负责“津治通”社会治理综合应用平台提升完善、拓展应用,以“数字化+网格化”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城市管理、生态环境等领域创新,实现基层全科网格全贯通。数字化政务服务工作组由市政府分管政务服务的领导同志任组长,办公室由市政务服务办与市委网信办组成,设在市政务服务办,负责“津心办”数字社会综合应用平台(政务服务办事模块)与“政务一网通”的融合建设、提升完善、拓展应用、事项运维,统筹推动数字政府综合应用端和政务数据应用服务,推进政务服务数字化、高效化、便利化。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政务服务办要进一步细化年度目标、工作任务、责任分工,确保措施落实落地。各区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挂帅推动,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政务服务办、各区人民政府)组建天津市数字化发展专家库,借助“外脑”对重大决策及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

(三十)完善配套制度

深化信用监管等监管新模式应用,健全共享经济、平台经济和新个体经济管理规范,构建既有活力又有秩序的数字化发展生态。(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委;配合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建设基于互联网平台的政府监管和平台自律的协同治理体系,探索数据驱动的弹性监管和柔性治理模式。(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委、各区人民政府)加强和改进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监管,防止资本无序扩张,维护平台经济领域公平有序。(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委)建立健全数字化发展统计监测制度和考核评估体系。(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统计局)

(三十一)加强财政金融保障

发挥海河产业基金、滨海产业发展基金引导作用,撬动社会资本投资数字化发展重大项目。(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局、滨海新区人民政府)用好智能制造专项资金,用足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小微企业、科技企业孵化器等税收优惠政策,加大对技术创新、基础设施建设、标准专利布局和重点项目、重大工程的支持力度。加大对从“0—1”创新产品和创新服务的采购力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促进创新产品研发和规模化应用。(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发挥好“津心融”等对接融资桥梁作用,建设政银企民金融服务共享平台。创新融资和保险模式,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数据资产质押等融资服务,引导支持保险机构开发科技保险产品。(牵头单位:市金融局、市知识产权局、天津银保监局;配合单位:市委网信办)

(三十二)激发数字人才活力

用好“海河英才”行动计划、“项目+团队”等政策,加大数字化发展各领域的人才引进、培养、激励、服务力度。(牵头单位:市人社局;配合单位:各市级相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鼓励有条件的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扩大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等领域人才培养规模。(牵头单位:市教委、市人社局)深化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完善校企合作育人、协同创新体制机制,鼓励共建联合实验室、实训基地,着力培育数字化发展领域高水平研究型人才和具有工匠精神的高技能人才。(牵头单位:市教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资委、海河教育园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