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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游部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中国旅游日”活动的通知

2023-03-20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    编辑: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中国旅游日”以广泛的参与性和普遍的惠民性成为我国广大人民群众和旅游业每年一度的重要节日。旅游业在新冠肺炎疫情中受到严重冲击,为进一步提振行业发展信心,增强旅游市场活力,助力旅游市场恢复和发展,我部拟开展2021年“中国旅游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绿色发展,美好生活。

二、活动时间

5月19日为全国集中开展“中国旅游日”宣传活动时间。旅游惠民措施和其他宣传活动可延展到5月19日前后时段。

三、活动内容

(一)认真组织5月19日当天主题活动

5月19日当天,在湖北省武汉市设立主会场,其余省(区、市)设立分会场。各分会场围绕2021年主题开展活动,分会场活动方案由各地自行制定。

(二)广泛开展公益惠民活动

倡导实施公益惠民措施,包括四类:一是景区降价、免费等面向大众的优惠措施;二是旅游助老、助残措施;三是对抗疫工作者、劳动模范等先进群体实施旅游奖励的优惠措施;四是公益性文艺演出、公共文化场馆扩大开放等文化惠民措施。

(三)深入开展宣传活动

在“中国旅游日”当天及前后时段宣传各地推出的公益惠民举措,开展文明旅游、安全旅游、诚信经营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四、有关要求

(一)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活动组织工作。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应按照属地党委、政府要求,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围绕活动主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要严格遵照《中国旅游日标志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使用“中国旅游日”标志及口号,可指定一城市作为本省(区、市)主会场开展活动并使用“2021年‘中国旅游日’XX省(区、市)分会场活动”名称。鼓励省(区、市)内多地同时开展多项活动,名称可用“2021年‘中国旅游日’XX(地区或景点名称)主题活动”。

(二)做好相关信息的汇总报送工作。请各省(区、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2021年“中国旅游日”活动联络人,认真做好本地“中国旅游日”活动情况和惠民、便民措施的汇总工作。并于4月29日前将联络人表、举办活动汇总表、惠民措施汇总表(见附件)发送至市场管理司安全和假日处电子邮箱。

(三)做好本地“中国旅游日”活动总结工作。请各省(区、市)文化和旅游厅(局)在5月25日17:00前将本地“中国旅游日”活动总结(活动总体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取得的效果等)发送至市场管理司安全和假日处电子邮箱。

联系人:郭彦武、刘锦宏

联系电话:010-59882033、59881281

电子邮箱:jiari@mct.gov.cn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