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人函〔2018〕6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物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部署和要求,强化文物安全责任意识,按照《国保单位保护管理机构负责人培训工作方案》,我局决定委托西北大学举办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古遗址古墓葬类)保护管理机构负责人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安排
(一)培训时间:2018年7月21日报到,7月27日疏散。
(二)培训地点:西安鸿业大酒店(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含光北路137号)。
(三)培训对象: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古遗址古墓葬类)保护管理机构负责人,有关省级文物行政部门主管处室负责同志。
(四)培训内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阐释古遗址、古墓葬类文物保护、管理和利用的相关要求,推动新时代古遗址古墓葬类国保单位保护利用工作。
(五)学员培训期间食宿、培训费用由我局承担,往返交通费用自理。
二、报名和录取
(一)报名:请你局对本行政区域内古遗址古墓葬类国保单位保护管理机构负责人进行认真梳理,选派没有参加过以往同类培训的负责人参加培训,每一个保护管理机构选派一位主要负责同志。每省限报10人,择优录取。
请报名人员于7月3日17时前登录全国文博网络学院(网址:http://edu.ncha.gov.cn),在“文件下载”专栏中下载《学员使用手册》,按照《学员使用手册》,注册个人信息并报名。请“金鼎工程”联络员于7月10日17时前,完成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网络报名学员的审核推荐工作。如有问题可拨打网络报名技术服务电话:010-84849825,联系人:刘鹏。
(二)录取:我局将视各省报名情况审核录取。7月13日前,西北大学将通知录取学员。报名人员可适时在全国文博网络学院查询录取状态。
请被录取学员于报到时将二张本人2寸彩色证件照片交至培训工作组,以供制作“培训证书”使用。
三、其他事项
(一)录取后,请学员按时参加培训。学习期间,不再承担单位安排的工作,不得带随员及家属。如确需请假,请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向我局履行请假手续。
(二)培训班不安排接站,请各地学员自行前往西安鸿业大酒店报到,交通信息可参考《培训报到路线》(见附件)。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西北大学文化遗产学院? 王丽帆
电? 话:029-88302337? 18629293085
邮? 箱:whyc@nwu.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培训报到路线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
201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