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美术馆馆藏精品展出季活动总结验收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公布将对纳入《2023年全国美术馆馆藏精品展出季活动目录》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总结验收。
《通知》指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指导并督促各相关美术馆根据项目实施情况,认真填写《2023年全国美术馆馆藏精品展出季活动总结报告》。各相关美术馆须于2024年1月5日前报送总结报告及相关实物材料。
本次评审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各相关美术馆由馆长或项目负责人线上汇报项目实施情况;评审专家线下集中审读申报材料后,听取线上汇报并提问;此外,评审专家还将对各项目提出意见与建议。
2023年全国美术馆馆藏精品展出季活动验收评审将评选出10个左右年度优秀项目和若干优秀组织单位,并以文化和旅游部名义颁发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