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美术馆专业化建设水平,促进我国美术馆事业高质量发展,文化和旅游部将开展2023年度全国美术馆优秀项目评选工作,并于近日启动申报。
据介绍,2022年1月1日前开馆运行且常年向公众开放的各级各类国有美术馆(含美术博物馆、展览馆、美术名家纪念馆等)和民营美术馆均可申报。申报项目分为展览项目和公共教育两种类型,须为各美术馆自主策划并在2023年内完成。同一项目不得同时申报两种类型。国家重点美术馆须分别两种类型项目,每馆限报2个展览项目和1个公共教育项目。其中展览项目展期不少于30天。非国家重点美术馆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申报项目类型,每馆限报1个展览项目和1个公共教育项目。其中展览项目展期不少于15天。鼓励各美术馆申报学术专题展览和基于本馆藏品或本地区美术资源举办的线上、线下展览以及长期性、系列性公共教育项目。已入选2023年全国美术馆馆藏精品展出季活动目录、2023年全国美术馆青年策展人扶持计划的项目,以及文化和旅游部作为主办单位或支持单位的项目不得申报本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