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海舟 刘笑语 董云平
日前,黑龙江省政府印发《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整体部署我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
据了解,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是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关于文物工作要求的重要行动,属于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同时也是“十四五”期间最大规模的文物保护行动。黑龙江省目前已成立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省委宣传部、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文旅厅(省文物局)、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等23个成员单位构成。
据黑龙江省四普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何大为介绍,此次文物普查,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全省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统筹协调,要全面摸清黑龙江省不可移动文物资源基本状况,探寻黑龙江古代民族为中华民族增加多元因素的文物佐证,阐释黑龙江文明在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中发挥的关键作用,为提振黑龙江文化自信、传承黑龙江历史文脉提供强有力支撑。
《通知》明确,此次普查对全省已认定、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复查,同时调查、认定、登记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对普查对象名称、空间位置、保护级别、文物类别、年代、权属、使用情况、保存状况等应查尽查。
《通知》要求,普查过程中,需加强质量管理,强化事前事后数据质量检查核查;要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支持普查、支持文物保护的浓厚社会氛围;应严格落实责任,建立健全文物普查责任体系。在文物普查中,如发现因人为破坏、监管不力等因素造成已登记文物遭破坏、撤销、灭失的情形,要依法调查处理,严肃追究责任,并及时将违法违纪线索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第七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碧水北山洞穴遗址(旧石器时代、新石器时代、汉)
据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文物保护与考古处负责人介绍,在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中,黑龙江省将严格按照标准规范配置设备软件,组建田野调查队伍,开展普查培训与业务指导,培养锻炼专业人员,并发挥各级专家团队技术指导作用,联合高校、机构等力量,确保文物普查工作稳中有序、稳中有进,推动黑龙江省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总目录、数据库建立,进一步完善不可移动文物资源保护管理机制。依托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黑龙江省将充分发挥独特文物资源优势,持续提高文物研究阐释和传播展示水平,彰显黑龙江历史文明风范与特色。
海林市新发现石人洞遗址(旧石器时代)
据悉,黑龙江省现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7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408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700余处,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独特丰富。“十四五”以来,黑龙江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保护考古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规划的通知》,经省政府批准,出台《黑龙江省“十四五”文物事业发展规划》。开展考古发掘9项,推进落实文物保护考古项目48项,涉及33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14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指导各地每年开展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宣传活动200余项,全省文物保护与考古事业取得长足发展。
(图片由黑龙江省文物管理局文物保护与考古处提供)
通讯员:王海舟 刘笑语;记者:董云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