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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影视版权保护难题 助产业高质量发展

2024-03-01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编辑:邱娟


2024影视作品版权保护研讨会现场。 人民在线 供图

资料图片

刚刚过去的龙年春节,我国电影市场迎来“开门红”。根据国家电影局发布的数据,我国2024年春节档电影票房达80.16亿元,观影人次为1.63亿,创造了同档期的新纪录。《热辣滚烫》《飞驰人生2》《熊出没·逆转时空》《第二十条》等电影的话题讨论度持续保持较高热度。

优秀的影视版权作品、良好的版权环境、有效的版权保护对于促进影视产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营造更加良好的版权环境,进一步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在影视作品版权保护领域的应用,在由人民在线举办的2024影视作品版权保护研讨会上,来自司法界、学术界、影视传媒界等领域的专家,共话影视版权保护的创新模式和机制,探讨新技术在影视领域的应用和前景,为破解影视版权保护难题提供新思路,共同推动影视产业高质量发展。

影视产业持续向好 版权保护任务艰巨

“没有创作,作品就没有源头,创作如果得不到保护就不利于影视产业健康发展。”中国电影基金会理事长、原国家广电总局副局长张丕民直言,互联网时代,保护创作者的版权,对于中国影视产业健康发展至关重要。他希望通过研讨会为影视作品版权保护鼓与呼,联动人民网、人民在线、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以及相关组织,形成广泛的版权保护联盟,进一步提升大众版权意识,引导社会尊重和保护原创作品版权。

国家电影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电影总票房549.15亿元,其中国产影片票房为460.05亿元,占比为83.77%。去年,国家版权局公布了14批次热播重点作品版权保护预警名单,很大程度上防止、遏制了这些影视版权作品的网络非法传播。

“影视产业高速发展的背后,版权保护功不可没,每一次维权都是一种呐喊。”博纳影业集团行政总裁蒋德富根据多年的影视从业经历发出如此感慨。2023年,博纳影业集团的版权保护部门通过维权实现近千万元的收入,通过版权销售也得到了几千万元的企业增值收入。在蒋德富看来,在电影创作过程中要重视对创作主体的把控,从前端电影创作和后端产业衍生方面同时入手,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侵权成本,更好保护正版。

人民网党委副书记张峰表示,人民网作为党媒党网,持续为版权的运营与保护、版权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推动版权价值重塑、增长、升维。随着步入人工智能时代,人民在线的舆情业务也从最初的舆情监测、舆情分析报告、舆情处置解决方案,发展到智能舆情新阶段。基于大数据的积累,推出了人民版权一站式版权保护管理平台,力争打造完整高效的版权保护生态闭环。未来,人民网、人民在线期待与各方携手,共同助力文化强国建设及数字经济发展。

新技术的“双刃剑” 既是创新催化剂也是新挑战

当前,以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为代表的新一代数字科技迅速发展,使影视的生产、制作、传播发生了全产业链的变革,同时也给版权保护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

据了解,为紧跟国家大数据战略步伐,人民网旗下的人民网舆情数据中心/人民在线打造了一站式版权保护管理平台——人民版权。基于跨模态智能引擎的内容理解能力,人民网、人民中科推出的“白泽”数字版权保护平台,可实现对数字内容的高效理解识别及分析,提升数字版权的运行效率和保护能力,为数字版权的运营与保护带来全新解决方案。

“加强版权保护,对于激励影视作品进行创新创作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推动影视行业更好地传承与发展。”人民网舆情数据中心主任、人民在线总经理赵秀梅介绍,在版权保护领域,人民版权基于人工智能等新技术面向内容提供方、内容使用方、版权管理单位和政府监管部门提供版权保护服务、版权交易服务和版权传播监管的服务。目前人民版权为多家媒体单位提供原创稿件的作品登记服务,并配有相应的电影数据存证证书。

对于数字技术的迅速发展给影视产业带来的挑战和机遇,北京乐开花影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建永感慨:“加强技术研发、提高版权保护科技含量,利用区块链、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建立高效精准的版权监测取证和维护体系,让侵权盗版行为无处遁形,是对权利方的有效保护,也会增加出品方的经济效益。”

以电影《八角笼中》为例,北京乐开花影业从点映开始,进行了3个月的维权监测。监测维权范围至少涵盖了95家大型影视网站、视频网站,78款手机客户端软件,46款影视聚合软件,10款互联网电视机顶盒,全网主体和个人备案小型视频网站几千家,还有其他社交平台及其他存储平台。这些也是目前电影进行维权监测的常用模式。

“一部电影和电视剧周边元素非常多,极易被侵权使用且无法及时有效地进行维权。”王建永提到,作为制片方,希望能够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侵权盗版行为惩处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公司也会积极参与到公益宣传中,帮助版权管理部门引导社会公众树立正确的版权意识,通过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公众对版权保护的认知和理解,形成尊重版权、保护版权的良好社会氛围。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徐皓月以《云南虫谷》短视频侵权案为例提到,该案之所以实现了高额的判赔,除了作品本身在热播期,有较高的知名度外,权利方也进行了多轮发函和维权措施。由此提醒平台方,要利用多种新技术措施妥善地保护好各位创作者、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这样才能真正履行好平台在新技术背景下应尽的义务。

此外,对于侵权监测以及证据保全相关的技术使用,徐皓月表示,新的技术手段运用,极大降低了权利人进行证据保全的成本,同时也产生了新形式的侵权行为。以前对于视频作品在直播过程中取证很有限制性,得在特定的直播时间、地点到公证处进行相关取证,而现有技术已经可以较好地解决此种问题并且已获得司法实践认可。目前来看,如何对“二创式”侵权进行有效监测,她期待技术的发展给出有效的解决方案,并呼吁依托人民版权平台,构建影视保护的共同体。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韬认为,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数字技术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挑战。新型侵权方式层出不穷,且具有隐蔽性更高、取证较难等特点。因此需要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不断完善相关法律体系和惩罚性赔偿制度,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利,促进影视行业健康规范发展。

持续深化宣传 联动保护影视作品

新形势下,如何实现版权保护与影视产业协同发展的良性循环?从业者们从实践出发,提出了诸多思考与期待。

作为一家主要做国际合拍业务的电影公司,北京闪亮影业有限公司副总裁、制片人王晓燕分享了他们进行合拍片在国际上遇到的问题以及采取的规避侵权的措施。其中,根据合拍国对版权保护的法律在签署合同期间就把权利责任以及版权归属约定清晰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内容。

在成都市影视服务中心总经理何飞看来,侵权问题在书画、小说、剧本等领域都存在,只是在影视行业中反映出来的问题更集中。何飞认为,在重拳出击打击盗版之外,要加强对版权保护的宣传,通过国家级媒体大量发声,让更多人知道侵权的严重后果。此外,建立畅通的交易通道也是非常重要的避免侵权的方式。

作为创作者,壹同制作青年导演、电影《消失的她》导演之一崔睿对此深有同感。他分享了在海外VOD平台上观看电影的经历:每一部电影前面都会出现一条蓝色的标语,提醒观众在没有版权情况下,使用了视频里的任何内容,将面临5年的监禁和25万美元的罚款。“这种明确的规定,是一种很有效的警示”,崔睿建议,要通过媒体大力度的宣传,为公众树立起版权保护的意识。影院自身也要积极采用新的防盗版技术避免被盗拍,比如采用特殊的激光屏幕就可以对光学镜头产生屏蔽作用。

“除了技术角度的保护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之外,更多的是从创作者自身、从业者自身养成更好的版权保护意识。”青年制片人胡杰奇认为主要有几方面需要提升,在项目团队管理过程中,让每个人都有版权保护意识。从做好作品登记到备案立项再到分发中进行水印加密、信息脱敏都很关键;以IP为轴心,建立更完善的内容窗口和版权产品体系,为观众提供他们所需要的内容产品,对版权生态保护至关重要。

在对创作者的保护方面,北京百纳千成影视股份有限公司法务总监姜业宏提出了一个思路:或可通过足够数量级的作品登记、侵权监测等基础数据,为内容创作企业的法律风控工作提供一些依据。例如,通过登录系统提示某个剧本存在侵权可能性,或者警示某一个主创存在舆情风险,或者警示某一合作方曾经存在侵权行为的历史,进而可以为企业的商业决策提供一些辅助依据,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建立版权信用评价和失信惩戒机制,对于恶意侵权的创作者、从业者零容忍,形成良性的互动。

北京开心麻花娱乐传媒有限公司知识产权负责人宋静建议,可以通过目前人工智能内容的识别技术,利用人工智能机器学习算法,对影视内容进行自动识别和过滤。加入人工智能法律顾问,利用AI技术在知识产权法律方面提供便利,解决版权纠纷和诉讼。通过技术不断创新和法律手段,使影视版权保护的效率和效果加强,降低侵权的发生,维护创作者的合法权益。未来,希望与政府、产业界、学术界、媒体共同合作,合力推动影视版权产业健康发展。